科研单位脱钩利好央企平台上市种企

事件描述
农业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工作的通知》。
事件评论
科研院所脱钩种企未来或多以参股形式存在。《通知》主要内容:(1)脱钩范围:确定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所办的种子企业。(2)脱钩标准:产权清晰、股权多元、权责明确。(3)2015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事企脱钩逾期未完成将注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我们认为种业“事企脱钩”大势已定未来种业科研院所与种子公司的关系将多以合作的形式存在而《通知》允许科研院所参股种子公司并鼓励科研人员持有种企股权因此共同持股将是未来合作的主要形式。
与企业和个人相比中国种业科研院所在种子研发方面实力不容小觑。主要表现在:(1)把控植物品种权。1999 年~2013 年科研院所授权品种权2438 个而同期企业和个人授权授权品种权数仅为1313 和175 个优势非常明显。(2)种子国审品种占比较高。2011~2013 年科研院选育的玉米种子国审品种数分别为10 个、10 个和7 个占当年国审玉米种子总数的40%、50%和39%。(3)种业领域专利数量较多。2013 年科研院所专利申请数量共计1363 件授予数量共计1721 件均多于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我们认为种业科研院所拥有较强的研发优势并拥有众多的品种权、国审品种和专利在中国种子研发领域至关重要未来种企“事企脱钩”之后更应该得到种子企业的高度重视。
我们认为种业“事企脱钩”后央企背景的种企将极大受益。主要基于:一方面“事企脱钩”将促进行业内的优质资源的自由流动而具备央企背景的种子公司在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政府支持等方面均拥有较大的平台优势更容易吸引优秀科研人才的加盟也更有利于获得与脱钩科研单位合作的机会;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加速在此背景下央企平台的上市种企更具资源整合、股权优化和外延发展等改革优势能够与优质科研人才和科研资源进行更加多样化和全面的合作。
基于以上逻辑我们推荐中农发集团旗下的唯一的种业平台——农发种业以及中信集团入股变身“国家队”的水稻种子龙头——隆平高科。 (凝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