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372品种权及市场操作问题
原文地址:农大372品种权及市场操作问题作者:为农户服务
当前2015年新品种审定之际,玉米新品种推广如火如荼。市场上涌现了许多优秀品种,如农大372,联创808等,然而许多经销商自已对一些相关品种归属问题一片迷雾,其中争得最火的就是农大372经营权归属问题。
对于农大372有两个概念,分别是新品种保护的品种权和品种审定申请人。
消除“新品种保护”等同于“品种审定”的误解
专家简介:
陈红,作物学博士,高级农艺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工作于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从事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有人认为只有通过品种审定后才能申请品种保护;有人认为品种通过审定就没有必要申请品种保护,甚至还利用品种审定证书来维护品种权;还有的人认为主要农作物获得品种权就可以直接进行推广,没必要通过品种审定。
其实,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是品种管理中的两个不同领域。新品种保护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审批机关主要验证申请品种是否与其它品种有明显区别,是否稳定一致,强调是“新”品种,同时审批机关要确定新品种权的权属关系,谁应该享有该品种的市场排他独占权。而品种审定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是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市场准入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引用陈红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前的战略思考》所以说,农大372玉米种品种权归属于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公示为证http://www.cnpvp.cn/Gazette/GazetteQuery.aspx ,大家可以查一查;另外还有育种人宋老师合约。也就是说没有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任何一家都不能合法的操作农大372市场,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承诺,如发现未经授权销售农大372,一定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代理商不要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