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部分地区8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升级版电子发票
发表日期:2015-08-01 01:16AM 阅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四省市试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点成功后,将尽快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届时,全国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将实现统一系统开具、统一票样,统一技术、业务标准,便于纳税人使用。系统推行到位后将使假发票难以立足。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充分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和全面升级,形成了全新的系统。今年1月起,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目前推行工作进展顺利,全国已有600多万户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
新系统推行到位后将使假发票难以立足;实施营改增扩围更为顺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个减负明显;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税务部门可以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落实国务院积极推进“互联网+”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内贸流通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同时制定了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改造方案。(记者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