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开发利用的盐碱地达2亿亩
发表日期:2015-07-31 01:59AM 阅览次数:
当土壤表层或亚表层中水溶性盐类的累积量超过1~2g/kg或者土壤碱化层的碱化度超过5%时,土壤就属于盐碱地范围。盐碱地包含了盐土、碱土以及不同程度的盐化和碱化土壤。
我国盐碱土分布极为广泛,类型也是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东部滨海盐碱地、黄淮海平原的盐渍土、东北松嫩平原盐碱地、半荒漠内陆盐土、青海新疆极端干旱的漠境盐土等。
据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资料统计,在不包括滨海滩涂的前提下,我国盐渍土面积为3487万公顷,约为5亿亩,可开发利用的面积达2亿亩。
盐碱地是我国最主要的中低产田土壤类型,合理开发利用这些盐碱地资源,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以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