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种子侵权公证保全证据
发表日期:2015-07-28 02:36AM 阅览次数:
和县公证处公证员受理了此案后,仔细审查了品种权人袁某提交的证明材料,并就有关事宜进行了询问。袁某说,自己是和县本地经销商,同行大多数都认识自己不方便亲自购买,想请陪同他一起来的李某去购买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带回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此,公证员审查李某的身份后应允。当天下午,公证员带着一名公证员助理随购买种子人李某一同来到了和县历阳镇南大街的一家蔬菜种子经营门市部,看到门市部的标牌上有“农工商联合公司某某种子经营部”等字样。公证员助理立刻对该门市部的外观进行了拍照。随后,李某在该经营部购买了四袋“美椒红艳”辣椒种子,支付了220元。门市部的工作人员为李某出具了种子销售凭证一张。购买行为结束后,在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的监督下,李某将购买的“美椒红艳”辣椒种子及种子销售凭证带回公证处。
在和县公证处,由公证员助理对所购买的四袋“美椒红艳”辣椒种子进行拍照,随后装入档案袋并用封条进行封存,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同时,对封存后装有四袋种子的档案袋正反面进行了拍照,交给申请人袁某保管。当场,公证员为袁某出具了公证书,并将种子销售凭证的复印件与现场所拍照片做为附件附在公证书后面。和县公证处的援手,为袁某下一步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