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7日 “中国视野下的《专利保护宣言》研讨会”召开
日前,“中国视野下的《专利保护宣言》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及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联合主办。由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协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清华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培训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北京律和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北京汉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机构的共五十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参会代表结合《专利保护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内容,共论专利制度的全球化与本土化。
会议就“总体介绍”、“专题研讨”、“综合讨论”等环节进行了深入、有益的讨论。
在“总体介绍”环节,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所长瑞托·赫尔提教授与该所马提亚·兰平博士介绍了“宣言”的起草背景、重点内容与主要目标。“宣言”的主要起草者瑞托·赫尔提教授指出,当前知识产权领域的学术论述的现实影响力较低,有必要通过简洁而有说服力的语言与决策者交流对话,增强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少数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推行高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专利权保护标准,发展中国家也时常忽视TRIPS协议赋予的自由裁量空间,造成专利数量过多、专利制度成本过高等问题,妨碍研发创新与产业的发展;“宣言”的主要目的是提示TRIPS的缔约方利用好该协议赋予的弹性空间和自主权。马提亚·兰平博士指出:“宣言”的中心思想在于专利制度的设计与适用应当因专利技术的不同而异;不同技术的生命周期、对市场和公共利益的影响可能存在重大差异,适用同一套专利保护标准并不合理;在TRIPS框架下,缔约方在可专利性、保护范围、强制许可、权利救济等问题上都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应当以更多的细化规则应对不同技术领域的专利问题;“宣言”的起草和制定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民主性,“宣言”是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本,期待通过知识产权界同仁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宣言”的完善。
在“专题研讨”环节,参会嘉宾结合“宣言”的重点内容,围绕“一种保护标准能否普遍适用?”、“可专利性与相关信息的披露”、“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强制许可与政府使用”、“专利权保护制度的实施”五个专题展开研讨。
在“综合讨论”环节,参会代表针对先前研讨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展开进一步的交流和探讨。在此之后,刘春田教授总结了全场讨论情况并指出: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竞争、维护市场秩序、鼓励创新的经济生活规则,它应该理性、客观、平和,不应当以超经济的思维方式来认识问题和以运动式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不能因为一时一事的是非得失而违背经济规律和法治建设的原则。“宣言”是理性思考的产物,它反映的视角、眼界和思维拓宽和加深了中国知识产权界对专利制度的宗旨、本质、历史和现状的认识,对我国在专利制度领域把握好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平衡、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的与时俱进的当代意义和借鉴价值。
《专利保护宣言》由来自25个国家的数十名学者在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的主持下共同起草,旨在明确TRIPS在专利制度领域赋予各成员方的宽泛的自主权,倡导更为合理的专利制度。此次会议为《专利保护宣言》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基于中国经验的意见和建议,也为我国专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贡献出宝贵的经验和智慧,是中外知识产权界交流、合作的一大盛事。
另悉,瑞托·赫尔提教授在此次会议期间被聘任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客座教授及学术委员会委员。(转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