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示转基因增加成本 专家:谁要求谁承担

围绕转基因食品,除了传统的“挺转”和“反转”对峙双方外,是否必须标示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即便是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已经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关于是否标示、如何表示的争议也并未停歇。

反对标示者以标示是对转基因食品的歧视、标示的代价极大、知情权应该有边界等理由予以反对;而要求标示者则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欧洲和日本皆要求标示等理由予以支持。

日前,在农业生物技术科学传播平台、基因农业网主办的“转基因标示与公众知情权”主题沙龙上,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生物学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姜韬表示,不能简单地将标示等同于知情权。

姜韬说,目前各国获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这在科学界是共识。对于理性消费者来讲,标示并无意义。将来哪怕为此专门建立相应的体系,也应秉持“谁检测谁付费”的原则,不能让全体消费者承担标示的成本。

据基因农业网报道,一项加拿大的研究表明,标示转基因成分将提高加工食品零售价格至少9%~10%,以及生产商成本的35%~41%。这是因为其中的转基因检测成本巨大,而阴性检测的成本更高(因为要做多项排除)。最终这些成本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除此之外,还包括检测体系运行的成本。

仅仅就标示而言,也面临“定量”或“定性”的选择难题。如果沿袭过去的“零容忍”态度,那就要求“定性”,这意味着万分之一也将等价于百分之百,统统都必须标示。

而在转基因问题上素来要求严苛的欧盟、日本、韩国是选择“定量”标示。需要标示的阈值,欧盟为0.9%以上,日本为5%以上,韩国为3%以上,中国台湾地区则已由5%以上降至3%以上。大陆尚无界定。

据媒体6月底报道,就在筹集上述先进实验室的深圳,因质疑肯德基使用转基因原料,一名市民将肯德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肯德基向社会公布其是否使用转基因原料,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就其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张贴公告。

而被告肯德基主张,该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其次,监督和管理转基因食品的标示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属于行政监管范畴。即便该案成立,被告也仅有向原告提供相应信息的义务,而没有义务向全社会公布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因原、被告双方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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