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品种审定和品种审定标准
品种审定的作用应该是对品种进行登记备案,进行必要的把关,并同时为品种的区域内合理布局提供依据。但品种审定不能成为阻碍更多品种走向市场、接受生产检验的一道“高墙”或“门槛”。
记得还是在1997年一次与庄巧生院士接触过程中,当谈到品种审定事宜时,庄院士有这样的观点——品种审定是品种走向生产的一个必要环节;所有生产上得到推广的品种都必须通过审定;而审定的品种不一定就适合推广;品种审定标准没必要太严格,要力图给每个没有致命缺陷品种一个机会,让它们到生产上接受检验,让农民自己去选择……
从1997年到现在,多少年过去了,我发现品种审定和品种审定标准并没有与庄巧生院士的观点相统一,甚至让人感觉那个“高墙”越来越高了,“门槛”越来越难迈了,它将一些“品种”拒绝在了成为品种以外。
中国别的地方我不太知道,就北京来说,从我接触小麦品种审定到今天,审定的品种不在少数,但适合推广、或在生产种植过程中被留下来的品种呢?没有几个,少之又少。特别是那些连年排在区域试验产量数据中第一第二的品种呢?几乎生产上没有见到。说明什么?除了其区域试验的产量数据值得怀疑以外,还说明,这些品种在生产上不适合、农民也不喜欢!
还拿农大211来说,在区域试验时,其产量表现是这样的——2005年比对照减产1.0%,不显著(一个5个试验点,在其中的一个点上比对照减产将近10%);2006年亩产398.91公斤,比对照增产0.7%,不显著(还是一个5个试验点,在其中的一个点上比对照减产将近10%)。
最终的农大211还是通过了审定。后来,尤老师说,要不是这个品种在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时到处都表现好,就这个产量数据还真的审定不了……
农大211在审定后的迅速得到推广种植和在北京天津等地区的优异表现说明,当时这个品种审定时的专家评委观点是正确的,是从一个品种的应用价值来考虑的,值得点一个赞。但是,我不得不想,像农大211一样的“幸运儿”又有几个呢?是更多的在区域试验或区域试验的产量数据上有一点点暇丝的品种,没有成为像农大211一样的“幸运儿”啊!
对,当年农大211是在区域试验产量排列中名列第四或第五,那些产量排在农大211前边的品种呢?它们到哪儿去了?所以,这就是庄院士观点中包含的部分:审定的品种不一定就适合推广;品种审定标准没必要太严格,要力图给每个没有致命缺陷品种一个机会,让它们到生产上接受检验,让农民自己去选择……
这种现象发生在从前、发生在种不种小麦都行的北京还行,但对于广大的黄淮麦区,可将是个大事儿,是关乎到那里的农民有没有欣怡的小麦品种种植、关乎到这里的小麦生产安全,甚至关乎到这里的小麦育种人今后的小麦育种趣向的问题……
有人会担心如果品种审定标准过于宽松的话会让一些烂品种进入“市场”,甚至会给小麦生产或粮食安全带来损失……我个人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我们一定要相信生产是检验一个小麦品种好坏的“试金石”、“分水岭”,而绝不是在区域试验中增产的百分之三或五更或有百分之零点几几的差异。
小麦生产实际中,更多的事实证明:“审定的品种不一定就适合推广”。就如同高考的“状元”们一样一样,是“状元”但不一定就是将来的人才,更不一定能够给社会或人类做出什么贡献,也就是高考“状元”而已。而现如今,更多的成才,更多的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士,他们大都要经过“高等教育”,跨过高考这个“高墙”或“门槛儿”。
为了让更多的人成才,这个“高墙”不能太高,这个“门槛儿”也不能太难迈!品种审定标准的制定就应该与像庄巧生院士的观点相统一:“品种审定标准没必要太严格,要力图给每个没有致命缺陷品种一个机会,让它们到生产上接受检验,让农民自己去选择……
一个品种是否具备推广价值要将其交到生产上,让生产来定夺。而品种间的相差百分之几,甚至是零点几,又当是什么事儿呢?我们不能说“具有推广价值的好品种没能通过品种审定,而通过审定的品种中又存在与主推品种同质化现象,这些品种在推广时,并不受到市场的欢迎。”但至少在事实上交给生产上、令农民满意的品种不多。也正是由于这些令农民满意的新品种不多,才造成了生产上的“套牌”或根本就没“牌”现象。
在此,我也不主张取消品种审定制度,把品种的选择完全交给市场的观点。理由很简单,就是品种审定制度从客观上来看,还是起到了对品种、对品种致命毛病的把关作用,而这些光靠“市场”、靠育种家们难以做到或难以解决。
从各个方面的事实看,我们的品种审定某些标准还是过于的严格了,比如增产性。在其他性状表现都良好或没有致命毛病的前提下,品种增产3%或5%,或更低一些,又会咋样呢?难道真的增产5%的在生产上就要一定比增产3%的强吗?我的意思是,没有要命毛病,在产量上与对照品种不相上下就行,就可以将其交给生产、交给市场。而当生产上不缺新品种时,一切一切的与新品种、与审定相关的利益和利益链,也就会自行消失。考虑市场、考虑农民、考虑众多需求的育种才会真正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