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作物预期收益可抵押贷款

本报讯 从四川省农业厅获悉,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抵押难题,一种以农作物预期收益为核心的新型贷款将在该省全面推行。

“比如地上种植的中药材,产出后可以达到10万元一亩,经过评估,这个收益可以用来向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担保,获得贷款。”四川省农业厅产业处处长肖祥贵说。 据了解,这种贷款也叫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权或农村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固作物等的预期收益作为担保或第三方保证人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并不直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化解了有关涉及土地抵押的法律难题。

2014年,这种新型贷款已在四川省9个县进行了试点,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四川省农业厅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所有试点县已全部开展实质性贷款业务,已达成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协议177个,取得贷款资金4亿多元,用于保证贷款的土地面积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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