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3日 申长雨出席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高级研修班并作重要讲话


7月9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开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申长雨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申长雨表示,今年上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得到新的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有效落实,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取得新进展,专利申请保持良好增长势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得到新的加强,国际合作开创新的局面,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周、省部会商、质押融资、试点示范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

申长雨重点围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了阐述。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改革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其中知识产权也是重要内容,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使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服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还面临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破解,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申长雨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从重要性来讲,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是知识产权系统扎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从必要性来讲,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从可行性来讲,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同时,经过这些年发展,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也有了很好的数量、质量和群众基础。

申长雨指出,要充分把握当前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找准改革的切入点、突破点和着力点。一是要深化知识产权创造的改革,重点把握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二是要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的改革,重点解决好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的问题,处理好权益分配过程中国家和单位、单位和发明人、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作用。三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改革,重点解决好当前维权面临的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问题,发挥好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各自优势,构建起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保护模式,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知识产权管理的改革,重点是提高各个层面的知识产权管理效能,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需要。五是知识产权运用的改革,重点是推动知识产权更好地融入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当好“攀枝花”,做好“顶梁柱”,直接贡献GDP,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申长雨表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要注意把握好几个关系。一是系统谋划和突出重点的关系,要通过系统谋划,明确改革的方向、重点、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要突出改革的重点,努力在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二是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一方面要从国家层面谋划好改革,提升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另一方面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改革试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取得可借鉴、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的良性互动。三是深化改革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在谋划和推进改革的同时,也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规划制定,专利法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出台等重点工作,使之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四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努力营造深化改革的良好环境,凝聚起推进改革的正能量,确保改革过程中大局稳定,知识产权事业稳步发展。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负责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条法司、保护协调司、专利管理司、人事司、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研修班,并重点围绕学习申长雨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就如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开展了专题研讨。

与会者通过专题研讨一致认为,申长雨局长的重要讲话站位全局、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新形势下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知识产权报记者赵建国/文张子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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