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科普宣传活动在京举办
发表日期:2015-07-10 02:58AM 阅览次数:
电蚊香、杀虫气雾剂、驱蚊花露水……夏天到了,市场上的杀虫驱蚊产品琳琅满目,你知道该怎样正确选用吗?7月6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举办了以“科学认知、安全选用”为主题的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科普宣传活动,以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科学选用卫生杀虫剂产品。
不少消费者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驱蚊花露水等卫生杀虫剂上会标有农药登记证号?它安全吗?对此,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隋鹏飞给出了明确的解释,中国自1982年实施农药登记管理制度以来,卫生杀虫剂就属于农药管理范畴。取得登记的产品安全是有保障的,一是取得卫生杀虫剂登记的产品经过大量科学试验,包括产品质量、药效、毒理、环境等方面;二是农药登记本身是一个科学评价的过程,有一套完整的评价方法和评审程序;三是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限制了高风险产品登记。《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针对普通消费者直接使用卫生杀虫剂的特点,管理部门还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比如禁用了仲丁威、五氯酚钠、氯氟化碳类物质,八氯二丙醚等有效成分和助剂,并限制毒死蜱、高效氯氟氰菊酯等有效成分在室内使用。
活动现场发布了两套“科学认知、安全选用卫生杀虫剂”科普宣传材料,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地介绍了蚊香、电热片蚊香、电热液体蚊香、杀虫气雾剂等产品的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上述的科普宣传材料将会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官方网站中国农药信息网上公开,消费者可随时免费在线阅读。据了解,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今后还将组织编写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比如如何安全使用驱蚊花露水,如何综合防治蚊虫、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等,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本报记者 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