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关于做好2015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5〕150 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补贴标准较往年有所变化。文件将补贴标准调整为:“一般农户由各区县(自治县)按照农资综合补贴的80%加上粮食直补资金进行测算确定。种粮大户在农资综合补贴的20%中安排支出。种植粮食作物50亩(含5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的,每亩补贴160元;种植粮食作物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30元。”
以重庆市下达我县2015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为基数,按照2014年申报锁定的实际种粮面积和统一标准,我县执行补贴标准为:农资综合补贴87.00元?亩、粮食直补2.50元?亩、种粮大户执行市上补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