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

本报讯(记者操戈邓卫哲)日前,海南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现场会,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6月22日,全省已测量土地面积466.5万亩,占国土“二调”农村耕地面积的49%。

海南省农业厅厅长江华安介绍,按照部署,到今年底,海南要至少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土地测量和核查公示工作,2016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农村耕地95%以上发包到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户率达95%以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和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海南省财政和各市县积极调剂资金,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目前海南省财政已全部落实补助资金9160万元,市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9920.8万元。

海南省农业厅还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举办了5期培训班,累计培训各市县、乡镇业务骨干500多人次,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同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技术标准等资料,汇编成《农村土地治理之策》、《土地法治之路》,发出《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20万份,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到确权工作中来。

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纠纷方面,海南逐步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和仲裁服务体系。大多数市县均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开展调解仲裁服务,组织仲裁员进村入户调处纠纷,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得到农民认可。三亚、东方等市县还建成比较规范的“一庭三室”(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

据统计,自2013年5月开展试点以来,海南共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330件。东方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市县,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了“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窗口、市有流转服务大厅”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行土地流转公开招租竞价制度,积极探索“阳光化”土地流转,流转面积达16.4万亩,每年为农民增收3280万元,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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