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学院:培育高素质的庄稼汉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型职业农民是以服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为职业,具有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养等条件,并获取相应报酬的从业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条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
从农民培训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转型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可分为面向在校学生的院校培育模式与针对已就业农民的在职培育模式。新型职业农民在职培育模式是指在新时期,根据当地农民特点,满足从事现代农业要求,设计与整合各类资源,采用恰当的教学手段与方式,经过较长期的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技能与素质,并通过技术支持与政策扶持,使其获得较高收益,从而将发展农业作为自己终身事业的人才培养范式。
该模式以提升存量劳动力素质,使其达到新型职业农民要求为目标,以重视围绕教学前、中、后的支持服务为特色。从我国目前的农村人口与劳动力构成状况看,该模式具有对象规模大、涉及面宽广等特征。探索适应区域发展环境,科学、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在职培育模式是一项重大任务。
自从中央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在政府主导下各行各业开展了大范围、大规模的培训活动,提升了农民的素质。培育与培训虽一字之差,理念和内容却有本质区别。培训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只是培育的一个环节;培育包括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全过程。新型职业农民在职培育模式的重点是要充分发掘现有农民培训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实现从培训向培育转型。要适应这个转型必须明晰二者在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周期等方面的具体差异。
农民培训以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为主要目标,而培育既重能力的提高,又重视农民发展的需要。从单方面职业技能培养向全面素质提升、较高效益实现为目标的培养理念的提升。在进行技能培养的同时,更应注重对文化素质、法律意识、市场意识、科学素养以及经营理念的培养和教育,帮助农民提高整体素质。在表现形式上,培训着眼于短期教学,而培育注重长期熏陶。改变以三至六天为主要特征的短期培训,以分阶段、分层次为特征,适当延展培养周期,是必然要求。
农民培训实施主体一般由企业、社会团体、少数政府机构承担。培育不只在技能、素质上有要求,更有育人上的要求,核心是要培养可以承担我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重大使命的高素质群体。因此,要提高培育成效必须根据区域经济文化环境与农业产业、农民特点,开展顶层设计,规划与实施以政府主导,院校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实施路径。
浙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
浙江是我国土地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且地形复杂,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人均耕地面积约相当于全国人均耕地的三分之一。在这个土地资源禀赋不具优势的省份,发展现代农业只能走效率与创新之路,要在农民素质与组织方式上下功夫。
经过十多年培育,该省已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7万家,合作社成员114万个,带动非成员农户466万户,二者共占承包农户总数62.84%;农业龙头企业7469家;家庭农场6438家,形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三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浙江现有农民3277万人,约占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二,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仅占2.5%左右,整体素质不高。如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问题。该省规划,到2015年末全省累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05万人以上。浙江适应农业产业区块特色明显的特征与农民的特点,按照“省级设立农民大学,市级设立农民学院,县级设立农民学校”的思路,建立了分级、分层、分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类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
浙江农民大学的成立为该省多层次、立体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提供了顶层架构。该校校务委员会由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单位包括省农办、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等十家政府部门,以及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大学、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农科院等七家省部属院校。浙江农民大学以培训和研修为主,着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现代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经营骨干;统筹安排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制订培训规划、明确培养任务。
浙江各地级市建设“农民学院”,成为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平台。以湖州农民学院为例:该学院由市政府主管,市农办、农业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理委员会,重点培养当地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具备一定创新创业能力的“学历+技能+创业”型农民大学生,并开展了大量的各类中高级专业技能培训,培养当地新农村建设实用型、创新型、领军型人才。
浙江所有县区都成立“农民学校”,为农民提供持续的教育培训服务。以丽水市松阳县为例:该县依托松阳职业中专成立了松阳农民学校,整合当地各类资源,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开展了茶叶类、食用菌类和蔬菜类三个产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农民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长兴等县级政府还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认定及管理办法、扶持奖励办法系列文件,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和制度,提升培育效果。
(作者系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劳赐铭)
李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