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说明

国家审计署刚刚公布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客观反映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任务、规范企业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及2013年度财务状况,指出了中储粮总公司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储粮总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审计期间,密切配合,边审边改。审计报告下发后,全面部署整改工作,逐一对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审计公告反映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毕。

中储粮总公司新一届党组以此次审计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企业管理。研究并提出“从严治企、突出主业、强化基础、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从基础管理、队伍建设、监督体制、财务集团管控、智能化管理等九个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实施了区域一体化改革、资金集中管理、前置审批等八项措施,制定了直属库规范运行十大权力清单制度,在全系统持续开展了全面预算管理、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检查、做实企业基础管理、清理整顿非主营业务等工作,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内审内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中储粮提出的“始终围绕中心,突出主业,服务宏观调控,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严守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重要批示,继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完善体制机制,以整改工作的成效,推动中储粮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审计署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2015年6月28日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审计署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审计署公布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客观反映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任务、规范企业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及2013年度财务状况,指出了中储粮总公司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储粮总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审计期间,密切配合,边审边改。审计报告下发后,全面部署整改工作,逐一对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储粮总公司新一届党组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企业管理。一是研究并提出“从严治企、突出主业、强化基础、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从基础管理、队伍建设、监督体制等九个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促进工作重心向主业回归,突出对人财物的集中管控。二是围绕中央事权粮油,开展查数量、查质量、查假租库、查安全工作,做实仓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强化直属库基础管理,全面推行前置审批、区域一体化改革等八项基础措施,制定直属库规范运行十大权力清单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纪检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巡视、审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形成了震慑。目前,审计公告反映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毕,并取得了成效。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营业绩方面

(一)财务收支方面

1、2007-2013年,中储粮总公司及下属油脂公司、江西分公司、成都粮科所等5家单位少计或多计收入、成本费用。

整改结果:油脂公司、江西分公司已完成调整;中储粮总公司、邯郸直属库对部分成本费用进行了调整,余额将于2015年完成;成都粮科所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2、截至2013年底,邯郸直属库未将部分所购置固定资产及投资企业纳入账内核算。

整改结果:已将该部分资产核入粮食成本,纳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年底纳入财务核算;已对该投资企业进行清理,目前人员已经纳入库内,资产已经评估完毕,正在进行税务清算,清算完成后注销。

3、截至2013年底,对已上收并实际管理的整体接管库,未及时理顺产权关系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而是单独建账管理。

整改结果:为加强整体接管库管理,理顺整体接管库产权关系和管理体制,中储粮总公司大力推进区域一体化改革,制定了“入账并表”工作计划,将原有851家企业整合为346家,2014年已并入111户整体接管库,剩余单位将在2015年完成。同时,2014年国资委已批复43家单位产权划转手续,剩余单位将于2015年办理划转手续。

(二)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

1、2009年至2010年,下属涿州等3家直属库违规经营政策性粮食。

整改结果:修订完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政策性粮油管理办法》(中储粮〔2012〕191号),严禁违规购买政策性粮油,并规定处罚措施。

2、截至2013年底,下属吉林分公司等4家单位在无代储资质企业或未按要求存放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0.5万吨政策性粮食杂质超标。

整改结果:相关单位已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按要求存放中央储备粮,政策性粮食质量达标。

3、2013年,衡阳直属库挪用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用于购买土地和商品粮。

整改结果:该库已全部归还贷款,并停止贸易粮经营。

(三)内部管理方面

1、2012年至2013年,下属河南分公司、漯河直属库等单位存储在承储库点的粮食形成损失。

整改结果:采取多种手段,依法追索,承储库点已承担部分损失。针对政策性粮食租仓和委托收储风险,中储粮总公司修订完善《直属库租仓储粮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开展对租仓和委托保管库点专项检查,加大惩处力度,防范风险。

2、2010年至2013年,涿州直属库、蓟县直属库等5家单位存储在4家粮食企业的粮食遭盗卖或抵押等,购粮款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结果:已取得、追回绝大多数资金或资产债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进一步加大了库外存粮的监管力度,派驻监管人员,对粮食权属进行了司法公证,安装了视频监控和粮情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监管能力。

3、2012年至2013年,成都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监管失职,造成合作粮油购销企业牟取不正当利益279.62万元。

整改结果:已取消合作企业临储油收储加工资格,将所有菜籽油退出临储油库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4、大同直属库、介休直属库等3家单位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与其合作的2家企业拖欠粮食收购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结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山西分公司按照总公司要求,制定《直属企业购销经营资金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直属企业购销行为。

5、黑龙江中储粮肇东直属库商品粮玉米经营亏损。

整改结果:黑龙江分公司已经免去原肇东直属库主任职务,并根据总公司前置审批要求,进一步加强购销合同审批管理,加强市场分析,加强价格监管,避免出现一次性大额购销合同,多措并举,规避市场风险。

6、2013年,黑龙江中储粮米业有限公司商品粮玉米出现质量问题。

整改结果:黑龙江分公司已加强对直属单位商品粮经营管理,防止发生降等、损失、超耗等储存问题。

7、秦皇岛直属库50亩土地因未开发被地方政府收回,购地款面临损失风险。

整改结果:目前,秦皇岛库正与地方政府积极沟通,拟待地方政府允许转让后,按照相关规定转让或出租,盘活资产。

8、黑龙江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长期闲置。

整改结果:黑龙江收储公司已停止租赁该仓库。

9、2010年至2013年,河南分公司等3家单位投资建设的部分仓房、物流码头等资产闲置。

整改结果:2014年,中储粮总公司清理盘活闲置资产2.53亿元,占全部闲置资产的73.8%,剩余闲置资产将在2015年完成清理。

10、部分单位在土地使用权证等证照不全的情况下开工建设项目。

整改结果:上述项目建设手续已经补办到位。今后,中储粮总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凡是没有落实土地、环评、规划等建设手续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1、大连直属库、中储粮(上海)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整改结果: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总公司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建立分(子)公司统一组织招投标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衡阳直属库等3家单位扩建仓容等部分投资项目超概算。

整改结果: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对于建设内容、规模、概算的调整,严格履行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发展潜力方面

1、直接投资或批复下属单位投资成立的米面加工企业运营情况较差。

整改结果:自2013年底开始,中储粮总公司在全系统推动米(面)加工企业改革改制和重点加工企业控亏增盈等工作,采取法人化改造、股份制改革、对外租赁、承包经营、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等手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林甸直属库等承储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整改结果:中储粮总公司修订完善了《突发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等7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推进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彻底取消传统“席?囤”,搭建新型露天储粮垛,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中储粮提出的“始终围绕中心,突出主业,服务宏观调控,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严守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重要批示,继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完善体制机制,以整改工作的成效,推动中储粮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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