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县种子站开展种子留样备查工作

为保障在发生种子质量纠纷时有样品进行质量鉴定,种子管理站、工商执法人员以及经营户共同对样品进行取样封缄保存,一旦生产中出现种子质量纠纷,则直接从封存样品中取样鉴定,以便确定谁是谁非,用直接证据保护种子使用者、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根据《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农种办[2013]30号),和《云南省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机关工作文件 通知》等文件精神,种子管理站会同嵩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于3月11日至16日,对嵩明县主要集镇种子经营摊点门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在售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留样备查,共留样62个,其中杂交玉米61个,大豆1个。(陈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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