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启动
发表日期:2015-06-27 12:27AM 阅览次数:
湖南省明确,对于财政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按相关法规严格管理的农机合作社。这些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按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主要装备水稻生产机耕、机插、机收、机械植保、机械转运、机械烘干、机械化加工等环节的农业机械及设施,新购农机装备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在扶持标准上,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按现行政策予以补贴,省市县财政按照以奖代投方式进行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15万元,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15万元,其余部分由合作社自筹。
申请财政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已经工商注册登记;(二)按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新购置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具,所购机具应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产品;(三)入社户数不少于5户,其中80%以上为当地农户;(四)经营土地规模在5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经营300亩以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条件可放宽为:经营土地规模4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200亩以上;(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800平方米以上农机停放场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至500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