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玉米审定标准
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的通知
浙品审〔2015〕2号
各委员、专业组,其他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浙农政发〔2015〕2号)要求,现将《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总 则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2.审定内容。品种的特征特性、生育期、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等。
3.审定依据。以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和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机构的鉴定、检测结果为依据。
4.对照设定。以综合性状优良、近三年推广面积在同类型作物中列前5位、相对新近审定的品种为对照。根据品种发展情况适时更换。
当区试对照产量水平较低时,以整组同类型参试品种的平均产量作为对照产量来衡量品种的增产水平。
5.不育系。以特殊类型品种审定,由相应专业组以鉴定形式进行初审,报品审会审定后颁发不育系鉴定证书。(不育系鉴定办法另行制订)。
6.品质。综合两年区试的品质检测等级确定。当两年区试品质检测等级不一致时,比照同步开展品质检测的对照品种的检测等级确定,即取与对照品种常年检测等级接近一年的结果。
7.抗性。取两年检测中抗性结果差的数值。
8.本标准以遵照执行国家标准为原则,结合浙江实际制定,由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9.本标准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玉米品种主要指标
(一)甜糯玉米
1.基本条件。
(1)完成试验程序,特异性明显、综合性状表现好的品种。
(2)纹枯病田间人工接种或自然发病非高感。
(3)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之和(综合评分)与对照品种(85分)相当或以上(84分以上)。甜玉米可溶性总糖含量≥10.0%;糯玉米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3.0%;甜加糯型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10.0%。
(4)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5)不存在严重的种性缺陷。
2. 审定品种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提交审定。
(1)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鲜穗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增产≥5.0%。
(2)两年平均品质综合评分≥86分,每年区试和生产试验平均鲜穗产量均比对照减产幅度≤5%;品质综合评分≥88分,每年区试和生产试验平均鲜穗产量均比对照减产幅度≤10%;品质综合评分≥90分,每年区试和生产试验平均鲜穗产量均比对照减产幅度≤15%。
(3)两年平均品质综合评分与对照品种相当(84.1-85.9),且比对照品种早熟≥5.0天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鲜穗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减产幅度≤20.0%。
(4)有特殊应用价值的品种。
(二)普通玉米
1.基本条件
(1)完成试验程序,特异性明显、综合性状表现好的品种。
(2)纹枯病、茎腐病田间人工接种或自然发病非高感。
(3)容重≥71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7.0%,粗蛋白含量(干基)和粗脂肪含量(干基)之和≥11.0%。
(4)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5)不存在严重的种性缺陷。
2.审定品种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提交审定。
(1)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或比参试品种产量平均值增产≥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3.0%。
(2)适宜机械化收获的普通玉米,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不减产、倒伏倒折率之和≤3.0%。
稻品种主要指标(略)
大豆品种主要指标(略)
油菜品种主要指标(略)
棉花品种主要指标(略)
西瓜品种主要指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