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拟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证设定为行政许可
发表日期:2015-06-17 03:10AM 阅览次数:
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农业部就设立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证制度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设立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证制度,就设立该制度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听取各方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拟于7月中旬在北京举行。
三、听证会代表及要求
(一)农药生产者代表3名,农药试验单位代表6名(产品化学、环境、毒理、药效、残留、GLP各1名),农药管理者代表2名,农药使用者代表2名。
(二)特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代表各1名,农药研发和试验研究专家代表各1名。
(三)听证会代表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
四、报名方式及代表确定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月22日止。
(二)报名人员可将报名表传真至010-59191875,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nybtz@sina.com。
(三)代表人选将按照不同类别报名先后顺序,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和行业代表性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确定后,农业部将书面通知听证会的时间及地点,听证代表凭书面通知和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期间代表的食宿费用及京外个人代表的往返交通费用,由农业部承担。
(三)咨询电话:010-59193280。
点击下载:听证代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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