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的建议
黑龙江省是我国大豆的主产区,产量居全国首位。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取消了对大豆、小麦、油菜籽、花生油的进口关税壁垒。自此,国外大豆随之潮水般涌入中国并逐年增长。在价格低廉、出油率高的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冲击下,黑龙江省大豆的种植大面积锐减,近80%的油企停工,面临严重的产业危机。该省大豆行业的整个产业链条处在“崩溃”边缘。
导致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进口大豆市场准入标准降低与宽松的关税配额限制,二是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高额的农业补贴为进口大豆带来的绝对竞争优势。为了减轻进口转基因大豆对原产非转基因大豆市场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转基因大豆的潜在健康风险,促进大豆产业的良性发展,亟待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
一、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要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
根据WTO《原产地规则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作为贸易政策工具来限制进口竞争、保护国内产业,或者对一国进口产品给予优惠待遇,变相歧视他国的进口产品,而应“期望保证原产地规则以公正、透明、可预见、一直和中性的方式实施和制定”。我国自加入WTO之日起承诺与原产地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他措施及其实施完全符合WTO《原产地规则协定》并将以完全符合该协定的方式实施此类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承诺我国将不把原产地规则用作直接或间接实现贸易目标的工具,使原产地规则同等用于所有用途。事实上,加强对我省非转基因大豆的原产地保护,主要是为了保障本国和外国消费者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非转基因大豆的种源,在这一点上,我国于1993年加入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赋予了该项权利,《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因此,加强黑龙江省非转基因大豆的原产地保护举措不仅不存在任何贸易目标,同时还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
二、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要保证本国和外国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中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允许用作食品和饲料加工原料的。就是说无论转基因大豆是否产于黑龙江省,只要该省生产的豆类加工产品的最后实质改变国家是中国,那么该转基因豆制品的原产地就是中国。在某种意义上说,在现有的原产地规则下,黑龙江省出口的由进口转基因大豆制成的产品和与出产非转基因大豆产品在原产地标记上都是“Made in China”,并无差别,唯一的差别就只是在产品的成分标识。而在未来几年的中国市场上,以大豆为例,就会存在中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中国产转基因大豆和进口转基因大豆三个种类的大豆。那么无论是原产于中国的大豆还是原产于美国的大豆都有转基因的品种。事实上,外国消费者再也无法通过“Made in China”来判定品质并指导消费。不仅外国消费者如此,本国消费者亦是如此。因此,只有加强对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才能确保本国和外国消费者在消费黑龙江大豆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三、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要保护我国非转基因大豆种源
当今的农业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农产品原产地的简单认定将成为以我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劣势。目前,我国没有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发展进行规制,转基因农作物及其加工的农产品已经开始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虽然,我国政府有针对农业转基因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但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不法商家,这其中甚至包括很多跨国公司,非法种植转基因农作物、加工转基因农产品,并未按规定加以标识。因此,转基因大豆与非转基因大豆市场并未得到有效分化,同时转基因大豆以低廉的价格优势大肆进入传统大豆市场,事实上造成了扰乱市场的后果。更加严重的后果在于转基因大豆的强烈攻势会使得黑龙江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失去价格优势,商家的逐利行为会加剧非转基因大豆的消亡。一旦黑龙江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绝种,这无论是对黑龙江省经济的发展还是农业环境都将是严重损害。基于这种严峻形势,加强对原产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成为当务之急,只有加强对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才能确保黑龙江省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不会在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廉价优势下全军覆没。
四、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要防止原产地边缘化
黑龙江省是中国非转基因大豆的主产区,但是在价格低廉、出油率高的进口大豆的冲击下,该省大豆的种植大面积锐减:2009年比2008年减少近4%,2010年比2009年减少近10%,2011年比2010年减少约20%。不仅如此,整个中国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已经被严重边缘化。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为黑龙江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申请地理标志,能够将原产的大豆与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进行一定的区分,从而缓解转基因大豆对传统大豆市场的扰乱,给非转基因大豆一个适应新变化的喘息之机,进而可防止原产地大豆边缘化,并促进黑龙江省大豆产业的良性发展。
五、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的原产地保护,要充分利用好国际规则
黑龙江大豆是世界非转基因大豆宝贵种源。非转基因大豆既是我国的宝贵资源,也是我国大豆产业的竞争优势所在。黑龙江省大豆产量占全国的50%,保护黑龙江大豆,就是保护国产大豆;保护国产大豆,就是保护国产农产品的第一战。国际规则制定的初衷是为了发展而不是阻碍,现在我们要做的是不仅要了解国际规则,而且要学会如何合理的利用规则,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本国产业。WTO的宗旨是贸易自由化,但是贸易自由化不意味着完全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淘汰掉所谓的“劣势”产品,“劣势”产品根据时代和背景的不同也不一定永远处于“劣势”地位。公平贸易关注得更多的是各国资源的产品交易是否处于同一个开放的平台,是否享有同样的市场,是否拥有同样的法律保护,而不是以低价作为手段,以损毁宝贵的自然资源为代价偏执地进行国际贸易。
六、加强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原产地保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与经验
法国对葡萄酒原产地采取的做法很值得黑龙江省的大豆产业借鉴。法国对葡萄酒原产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划定优势产区,突出各区生态资源优势;建立分区分类的区域布局,促进葡萄酒产业集群化发展;建立质量等级制度,促进过程管理精细化。除了以上措施之外,最重要的是法国通过原产地标志立法,推动葡萄酒产品品牌化发展。法国于1919年就正式制定了《保护原产地名称法》。该法律有效实施,大大提高了葡萄酒的质量与附加值,由此推动了其它具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发展。欧盟为加强对农产品的保护、打击假冒行为,公布了农产品品牌名单,列入这份名单的318种农产品包括肉类、奶酪、水果、蔬菜、食油、蜂蜜、果酱、饮料等。欧盟决定凡注册的农产品名牌,只有在原产地生产并严格遵守有关标准的生产者才能使用,其它生产者不得假冒。国外的这些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对于我们原产地保护十分管用、有效,我们一定要学习、借鉴。
文章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