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生物质能源
能源定位
利用大气、水、土地等通过光合作用而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即一切有生命的可以生长的有机物质通称为生物质。它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广义来说,生物质包括所有的植物、微生物以及以植物、微生物为食物的动物及其生产的废弃物。有代表性的生物质如农作物、农作物废弃物、木材、木材废弃物和动物粪便。狭义来说,生物质主要是指农林业生产过程中除粮食、果实以外的秸秆、树木等木质纤维素(简称木质素)、农产品加工业下脚料、农林废弃物及畜牧业生产过程中的禽畜粪便和废弃物等物质。他们的特点是可再生、低污染、分布广泛。
发展前景
生物质能属可再生资源,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可以再生,与风能、太阳能等同属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可保证能源的永续利用。
生物质的硫含量、氮含量低、燃烧过程中生成的SOX、NOX较少;作燃料时,由于它在生长时需要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它排放的二氧化碳的量,因而对大气的二氧化碳净排放量近似于零,可有效地减轻温室效应。
生物质能源可以以沼气、压缩成型固体燃料、气化生产燃气、气化发电、生产燃料酒精、热裂解生产生物柴油等形式存在,应用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生物质能是世界第四大能源,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根据生物学家估算,地球陆地每年生产1000~1250亿吨生物质;海洋年生产500亿吨生物质。生物质能源的年生产量远远超过全世界总能源需求量,相当于目前世界总能耗的10倍。随着农林业的发展,特别是炭薪林的推广,生物质资源还将越来越多。
政策扶持
《生物质能源科技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关于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生物质颗粒燃料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二五”中国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是:到2015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从2009年的70%以上下降到63%左右,天然气、水电与核能以及其他非化石能源(主要是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消费比重将从
3.9%、7.5%和0.8%上升到8.3%、9%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