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有关要求
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有关要求的通知
浙品审办字〔201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浙农专发[2015]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办研究提出了审定申请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申请审定品种条件
1、按照《办法》第九条执行。
2、2016年申请的,多点品种比较试验可以只提供1年的试验报告,2017年以后申请的,均要求2年以上的试验报告。
二、申请材料要求
1、按照《办法》第十条执行。
2、申请表、品种选育报告、真实性承诺书等格式分别按附件一、二、三填(编)写。
3、品种比较试验报告,要求具备《办法》中规定的各个要素,并由相应主持单位盖章。 如两年分别参加“8812”、省预试等试验的,应当编写该品种的综合试验总结。
4、材料一律用A4纸和纸质封面装订成册,封面格式按附件四标注。(装订成册的申请书需提交专业组和品审会审查,并作为审定档案保存,建议一式二份,自留一份)。
三、申请书报送
1、登录浙江种业网(www.zjseed.cn),点击品种审定申请平台,填报相应表格和材料。
2、省品审办按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受理的,通知申请者提供纸质申请书和试验种子;不受理的,通知申请者不受理的原因或需要补充的材料。
3、申报时间:水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请于每年1月底前申报;小麦、油菜品种请于每年8月底前申报;西瓜、马铃薯品种于每年10月底前申报。
4、材料送达地址:文本报送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种管理科李燕,邮编:310020,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附件一: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申报表格式
附件二:品种选育报告格式
附件三: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附件四:申请书封面格式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附件一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作物种类 |
品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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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来源 |
申请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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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加盖公章)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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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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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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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 种 者 |
(限5人) |
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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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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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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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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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转基因 |
□是 |
转基因生物名称 |
转基因安全证书编号 |
亲本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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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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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审定情况 |
审定编号 |
公告品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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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经过(含亲本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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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点比较试验结果(水稻不少于10个点,其他作物不少于5个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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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性、品质及转基因检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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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选育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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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品种名称应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申请单位或育种者为两家(含)以上的,需同时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表格不足可加页。
附件二
品种选育报告
一、品种选育过程(包括亲本组合、亲本来源、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等,同时附上系谱图)
二、品种特征特性(含农艺性状和经济性状等)
三、品种主要优点、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制种难易)
四、标准图片(反映品种特征的5寸彩色照片若干)
五、建议的试验区域
六、栽培技术要点
七、保持品种种性和种子生产的技术要点(杂交种含亲本)
附件三
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品种名称)为 (育种者) 选育的(作物) 品种,本单位、本人知悉和保证填报的审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育种者负责人(签名):
育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品种名称)审定申请材料
(作物种类)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