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活力、生活力和发芽力的区别

衡量种子生理质量的有发芽力、生活力和活力三个指标,三者有密切的关系,却有完全不同的涵义:

1、种子生活力是指种子发芽的潜在能力或胚具有的生命力,通常用供检样品中活种子数占样品总数的百分率表示。

2、种子发芽力是指种子在适宜条件下(检验室控制条件下)长成正常植株的能力,通常用供检样品中长成正常幼苗数占样品总数的百分率,即发芽率表示。

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种子生活力和发芽力没有明显的差异,结果基本是一致的。(1)无休眠、无硬实或通过适宜的预处理破除了休眠和硬实。(2)没有感染或已经过适宜的清洁处理。(3)在加工时未受到不利条件或贮藏期间未用有害化学药品处理。(4)尚未发生萌芽。(5)在正常或延长的发芽试验中未发生劣变。(6)发芽试验是在适宜的条件下进行的。

发芽率已作为世界各国制定种子质量标准的主要指标,在种子认证和种子检验中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生活力快速,有时可用来暂时替代来不及发芽的发芽率,但最后的结果还是要用发芽率作为正式的依据。

3、种子活力是指高发芽率种子批间在田间表现的差异。种子活力是比发芽率更敏感的指标,在高发芽率种子批中,仍然表现出活力的差异,通常高发芽率的种子具有较高的活力,但两者不存在正相关。 (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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