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农村中心制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国家标准》获批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评价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卡脖子”问题。为规范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2014年7月,科技部农村中心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编制《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并获得立项批准。任务启动后,农村中心成立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科院等13家单位组成的标准研究起草工作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形成了7万字的研究报告。标准编制过程中,起草组公开征询了上百名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并通过实践案例进行了反复验证和修正,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
2015年5月1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京组织召开了《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由国家标准审查部、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质检出版社、国家科技成果网等单位9名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在认真听取了起草工作组对标准起草过程的说明并进行讨论后认为,标准针对应用开发、软科学、基础研究三种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成果,建立了一套科学实用的分类评价体系;对‘委托申请’、‘材料审查’、‘组织评价’以及‘评价报告’等评价流程做了规范说明;标准编写符合GB/T1.1-2009的规定,内容完整、条文明确、层次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致通过该国家标准的审查。
该标准在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后,将作为推荐性标准予以公开发布,成为我国针对农业科技成果实施专项评价的首个国家标准。标准的推出可有效规范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为第三方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提供技术支撑,对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交易与转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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