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的尴尬:不造假,难吗

日期:2015年3月25日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秦志伟 摘自:科学网

粮安天下,种铸基石。种子是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然而春耕在即,农业部却公布了多起种子造假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其中,湖北绿盟农贸有限公司经营假“红缨子”高粱种子案导致农户损失65万元;吉林省四平市于志红等人制售假劣玉米种子,有完整的种子加工、存放、包装生产线,现场查获散装玉米种子约350吨,成品种子6800余袋;河北省新乐市牛辉、牛雪丽经营假玉米种子,销售给92户农民,致482.9亩玉米严重减产,损失约33万余元。很快,农业部在湖北省襄阳市启动11个省份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重拳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种子市场秩序已明显好转,但在部分省际交界地区种子市场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问题突出,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也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了风险。

区域性种子市场混乱不容忽视

一粒种,万担粮。种子真假优劣与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息息相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秀得金农资有限公司等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就是其中一例。2014年4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种子管理处根据举报线索,对牡丹江市秀得金农资有限公司等经销的“京单28”玉米种子疑似为假玉米种子进行查处。经查,该批“京单28”假玉米种子由山东洲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生产,涉案种子13050公斤,违法所得233950元。2014年6月,经公安机关侦办,加工包装假种子的犯罪嫌疑人王龙(化名)已被批捕。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相关人员向本报记者介绍,为重点解决区域性种子市场混乱问题,维护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农业部决定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等11省开展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3年国内种子产量已达到1670万吨,随着国内种子市场规模的扩张,市场需求的提高,政策推动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几年种子生产企业还将逐步增多,产量呈现稳定增长走势。

与此同时,随着国内种子行业各细分产品商品化率的不断提高,我国种子需求也将继续增长,预计到2019年我国种子需求量将达到1995万吨。

“总体来讲,最近几年种子市场的质量有明显好转。”陕西省汉中市种子管理站副站长王海潮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事实上,随着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出台后,种子企业逐渐减少,农作物品种数量也减少,品种多、乱、杂现象有一定好转。“但国内的种子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一个种子有很多不同的名字,这样使得农户无法区分。”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教授郭仰东指出。郭仰东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道,问题更多出在一些繁种单位上。种子繁育往往委托专业繁种公司,其间这个公司把种子亲本转卖给其他公司;或者让其他公司也参与繁种,繁育的种子可能以这个名字销售,也可能名字不一样,而农户是无法辨别的。

“《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审定之后才能推广,很多种子企业玩‘旧瓶装新酒’的把戏,自己企业原来有一个品种,已经通过审定,可以合法推广,现在又有了新的品种,但是没有审定,还不能推广,就可能用原来的名称来推广新品种,这实际也是制假售假行为。”王海潮说。

“随着种子企业、品种数量的减少,种子生产商更集中在种子优势产区,而在种子的销售地出现问题,处理难度比较大。”王海潮介绍到,比如农业部在汉中市抽样检测发现某些品种是假种子,但种子生产商是省外的,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业内专家也表示,如果这些区域性种子市场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不仅严重制约种业自主创新,更会影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种子检验大有作为

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种子大国向种业强国转变的新历史阶段,种子检验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专家表示,总体态势仍然是机遇大于挑战。

“国内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种子审定、检测制度,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农业局设有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北京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和监督工作。”郭仰东介绍道。据了解,种子检验是利用科学、先进和标准的方法,对种子样品的质量进行检测、分析、鉴定,以判断其质量优劣,主要包括品种真实性检测、品种纯度鉴定和其他指标检测。

比如,农业部规定,农业部抽查种子样品的品种真实性检测由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统一安排具备资格的检验机构承担。省级抽查样品的品种真实性检测,有检测能力的自行检测,无检测能力的可选择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品种真实性检测及转基因检测,现在有承担能力的在省部级以上,省级以下的检测手段还是比较落后,检测能力还是比较缺乏。”王海潮说,由于抽样检测时间周期比较长,如果出现农户打官司现象,证据获得比较困难。

而诸如对种子抗病性等方面的鉴定也确实存在困难。“作物田间发病情况与种子本身是否真的抗病,以及环境、栽培管理(如农药控制)均有关系,比想象中的要复杂。”郭仰东说。

王海潮认为,应加强基层种子检验管理体系的建设,国家级抽检要加快频率、扩大覆盖面、提高检测和结果反馈速度。对于套牌品种检测的问题,王海潮指出,基层对品种套牌检测能力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套牌侵权行为。

在农业部全国农技中心种子打假专项行动抽查检测结果汇总分析会上,专家认为,种子检验可以在种子向种业转变的领域拓宽、新制度构建的层面拓展、监管工作的力度加大等三个方面大有作为。

产权保护:造房子得自己掌握钥匙

“保护种子的知识产权实在是太重要了!”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才臣说,“现在还是比较乱,‘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很多,而种子与其他商品不一样,查处难度更大。”

据悉,当前我国以企业为主体,育繁推一体化的品种创新体系正在快速形成,育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但同时,套牌侵权现象也正在成为种子监管工作中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挫伤了企业和育种家创新的积极性,对品种创新产生很大的阻碍。

加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是种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种子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后,企业才愿意在品种研发上加大投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仇焕广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但国内种企普遍“个小儿”,研发投入能力还比较弱。据了解,美国著名种企孟山都每年的科研投入达到13亿美元,接近80亿元人民币,而国内种企科研投入上亿元的不是很多。

民族种业缺乏原始创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企业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利而额外增加的成本很高,损失的利益更大。保护好知识产权后,民族种企才愿意在种子创新上加大投入,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这样才能逐步出现自己的好品种。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国家对种子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然而目前,国家每年向农业投入的资金虽然不少,很多却“撒了芝麻面”,“农业投入中应划出一块专门给种业”。方才臣建议,国家应该用资金扶大扶强,先给企业输血,再让企业造血,进行良性循环,逐步发展壮大。

此外,“一定要抓紧制定出严格的法律,加大打击力度。”方才臣说。

所谓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侵犯品种权应尽快进入刑法范围。现在出现假劣种子是行政处罚为主,而套牌侵权种子对农民利益也有很大的侵害,也应当从严处理。另一方面,企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权益受损,要向行政部门提出来。“自己造房子,钥匙要掌握在自己手里,企业和个人要有这个意识。”王海潮说。

问君还有几多愁?最怕假冒种子到处流。“诚信经营是种业市场的永恒话题,打击假冒仍是市场管理的第一要务。”中国种子协会秘书长李立秋表示。

“近年来国内在种子产权保护方面有长足的进步。我国实际国情是作物品种繁多,加之一家一户生产方式,因此作物品种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问题。”郭仰东说。构建中国种业诚信体系的序幕已经拉开,每个种业人都扮演一个角色,都有维护公平竞争、打击假冒的责任。随着新种子法的颁布,打假力度会进一步加强,靠套牌维持的一些企业将无生存空间。

信息来源:科学网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3/315661.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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