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陷阱
转基因陷阱
作者:张世煌和 Cindy Yang
(这次是正式发表,比内部征求意见时增加了很多文字和内容。)
转基因是许多农业科技人员都刻意回避的敏感话题。但现在有些话不得不说。
我这里说的转基因陷阱不是反转基因人士所说的所谓“政治”目的或亡国灭种那样危言耸听的陷阱,而是从产业角度分析中国种业在特定历史时期正在经历的来自跨国公司的强势挤压,逼迫我们一步一步走进陷阱。如果应对失当,中国种业将进入万劫不复的被动局面。而避免走进陷阱的唯一途径就是面对现实,客观评价自己的实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重新布局我们的种业技术和生物技术研发。
这一切都合乎逻辑。中国有中国的逻辑,美国有美国的逻辑,问题是谁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功败垂成,不难预见未来的结局。六十一个弟兄脱离产业实际的片面思维将把中国种业推入绝境。
转基因技术是非常重要的种业竞争因素,关系到未来中国种业的竞争力和生死存亡,因此要研究相关技术。但我们需要分析转基因技术对种业发展的贡献到底有多大,以及如何摆正转基因与常规育种技术之间的关系和确定我国种业发展的战略布局,特别是端正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战略和在适当时候将生物技术推向产业化。
要承认我国转基因技术研发远远落后于跨国公司,相关基础研究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事实,绝非像某些人所说的在部分领域世界领先。在这种大背景下需要谨慎地评估转基因技术对我国农业产业的综合影响。
从产品技术链(pipeline)来说,玉米种子价格构成分为两大块,其中遗传学(种质改良)贡献占70%~80%,这是产业基础;“性状”贡献占30%~20%,是在种质基础之上的附加值。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常规育种技术和种业产业落后于发达国家,生物技术的贡献率低一些,大约只占20%。
遗传学(genetics)贡献也叫做种质(germplasm)改良,主要指自交系和杂交种,也就是国内说的常规育种的贡献。显然,国内科技人员的这个说法很通俗,但遗传贡献这个概念更全面、更贴切。
(在我印象中,国外至少在40或50年前就形成了关于遗传贡献(genetic gain)的概念。阅读中文的科技文献不小心就被偷换了概念。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的语言和价值观体系仍然是隔断的,没有接轨,形成各说各话的局面。只要不偷换概念,各说各话也无妨,但阅读文献的时候要明白各不相同的准确含义)
“性状”(traits)对种子价格的贡献占20%~30%,国内通俗说法叫转基因。而性状这个概念已经有了特定含义,比基因的概念更丰富,类似于普通遗传学和育种学所说的性状(characteristics)。显然,在转基因领域使用trait这个概念是只有产业才想得出来的表达方式,内涵丰富、实用,也比较确切。
即便转基因产品,也是在常规育种的基础之上,经过渐渗杂交的方式,将他公司“性状”和自己公司遗传种质结合体现在一粒种子上。所以,这两项技术是共生关系,性状本身不独立产生价值,必须建立在常规育种技术平台的基础上才会产生附加价值。
从国外经验来看,目前生物技术产业巨头的“性状”在对外授权过程中,其价格和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授权公司的传统育种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市场份额与潜力。通常孟山都的做法是,一个新“性状”推出后,可以允许在目标市场有较好潜力的公司使用孟山都的遗传种质和“性状”,繁种并销售。2年之后才允许这个公司使用孟山都的“性状”与自己公司的遗传种质生产自己的转基因杂交种。可以看出孟山都使用转基因这个杠杆,牢牢遏制了其他即使有很强种质资源实力的中小型公司的生存命脉,为提高自己产品和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创造先机。这里还没有考虑“性状”的价格因素,通常这类有丰富种质资源的公司相当一部分净利润都要作为专利费交给孟山都,孟山都每年投入十几亿美元的研发费用,很快就可以收回。国外如此,国内的种子公司更是不堪一击。孟山都在中国的合资是迫不得已的临时策略,一但中国放开转基因市场,民族种业将全军覆灭。
发展中国家常规育种技术平台和产业平台都比发达国家落后,转基因产品在价值链中的作用会低一些,因此这两个比例分别是20%和80%。既然性状的贡献占20%,而遗传学占80%。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这80%是否牢固地掌握在中国企业的手里?这很重要!
实践证明,无论科研机构还是企业,至今没有建立起可持续的玉米育种研发能力。如果标准放宽一些,只有登海种业有一定的可持续研发能力,但没有实现正规化。其他科研机构和企业都还不具备可持续的常规育种能力。在这种背景下,种业的价值(80%和20%)链都没有牢牢地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如果放开转基因技术和产品市场,中国企业很快就会消亡,剩下为数不多的中方合资企业也将失去所有的创新能力。目前国内这些合资企业的核心研发能力都控制在外方手中,中方股东更多的是承担生产、加工、市场营销、政府关系的角色。这已经被先锋、孟山都和先正达在中国的所作所为所证实。
那么,孟山都为什么要同中种合资?现在观察,越来越不像是在中国搞种业,心思没有放在常规育种,它们不可能帮助中国发展种业。孟山都那边已经如同防火墙一样阻断了美国种质和信息流向中国。其目的只是借助中种撬动转基因这扇大门,然后每年从中国坐收近百亿元人民币的特许费。不但中国公司,其他跨国公司也都会因为在中国的业务而向孟山都缴纳特许费。这比先锋公司吭哧吭哧卖种子赚钱容易多了。这是它的真实目的。这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跨国公司宁肯在生物技术方面与中国企业或科研机构合作,但绝不把它们的种质资源转让给中国方面的道理。那才是跨国公司的杀手锏。
如果放开转基因,中国玉米种业的市场价值会上升到近300亿元,孟山都就拿跑一百亿。剩下两百个亿,难道能抓在中国企业手里吗?前景不容乐观。我们没有为种子产业建立起前育种(Pre-breeding)研究系统,甚至还没有建立这个概念。很可能随着转基因产品放开,常规育种创新能力也随之大幅度滑坡甚至趋于消亡,于是又有100多个亿流向跨国公司,或许不止100亿。这就是转基因引起的深度陷阱。而且孟山都一定会采取低价、延迟授权时间等阶段性策略来打压中国种业公司直到大部分中国公司死掉,然后再实现高价、高利润的商业模式。
按照国际资本市场投资分析家的观点,未来全球种业的竞争力将表现在公司是否拥有适应性强的种质资源,而不是生物技术。像孟山都这样依靠生物技术的高科技公司,最近十几年的战略逐步转向大量收购拥有优良种质资源的中小型公司。这给我们发出一个强烈信号。这些生物技术巨头意识到以往完全依靠单一转基因“性状”的盈利模式,未来5-10年将不可能复制。
国内一些科技人员期盼着美国专利过期。但过期的只是少数“性状”,越来越多的都还在保护期。面对越演越烈的超级杂草和遗留苗(Volunteer),跨国公司已经意识到,未来的需求将是多种“性状”叠加,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如果我们把中国转基因产业的希望寄托在美国少数过期专利的基础上就大错特错了。仅超级杂草一项就可以瓦解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中国农民的素质决定了必须是多“性状”复合型的转基因产品,而不可能像美国那样采取多个单一“性状”并存和交替使用的策略。这就更逃不脱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陷阱,只能越陷越深。
在这过程中,多样性的种质资源不可或缺。所以,我国企业面对种质创新和“性状”创新的双重压力。这是我国发展转基因产业必须面对的两个限制因素。从这个意义来说,必须重新规划和设计我国的转基因产业发展战略。
孟山都公司成立一百多年来,官司不断,恶名缠身,涉嫌制造环境污染和虚假宣传等,从来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忽悠舆论。他们以为中国“人傻钱多”,无人能识破他们的伎俩。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孟山都在中国的战略部署确实高人一筹,它的战略部署是以强大的资本和技术做后盾,其目标是赚钱,后果是挤垮中国种业。国人识破这一点,才能采取有效的反制和防范措施。
如何应对转基因陷阱?
首先必须正视中国种业技术落后的瓶颈到底在哪里?在于贡献率70%~80%的常规育种还很不牢靠,而不在于转基因。中国企业和管理部门都应该搞明白,先把70%~80%那个平台搭建好,然后再放开那20%~30%。如果常规育种和产业平台软弱,转基因就只能是陷阱甚至是跨国公司用以击垮中国种业的重剑。现在,中国种业企业的话语权微弱,而强大的六十一个弟兄却一面之词太忽悠,没有考虑中国种业的实际状况。管理部门要很清楚地认识到颠倒70%与30%的价值链所带来的战略性失误,要预见到严重后果。
农为国本,种铸基石。如果民族种业被孟山都打垮,进而种业被跨国公司控制,何谈国家粮食安全?以棉花产业为例,中国基本上普及了转基因棉种,但棉花产业却陷入严重萎缩的困境。这说明,中国种业和棉花产业都有比转基因更重要的优先领域需要我们研究。这个案例说明,现在迫切需要做好常规育种技术平台和产业平台。没有这两个基础,转基因不可能挽救农业产业的落后与被动局面,也不可能挽救中国的种子产业。
我们要在重点搭建种业技术和产业平台的前提下,积极研发转基因技术,集中力量突破知识产权屏障,积累种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技术储备。无论公益性科研机构还是有实力的高科技企业,都要为此做准备。但准备的内容与方式各有不同。
我们须认真规划中国种业的发展战略,以及发展生物技术的实施策略。从技术上来说,中国和美国没有本质区别,但产业基础完全不同,中国种业技术的价值链被某些专家和管理部门彻底颠倒。这种局面需要改变。中国生物技术发展战略肯定不同于跨国公司走过的道路。这是中国种业从初级阶段转入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而扭转的过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至少中国种业出现了强大的资本力量才能扭转被科技界颠倒了的产业价值链。
总之,常规育种打基础,生物技术作储备。而企业,则另外设计符合国情的转基因研究路径。这才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的实事求是的宏观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