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与印度在气候变化等方面展开合作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中印海洋领域合作文件15日签署,双方将开展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气相互作用、气候波动与变化、海洋生物化学研究和生态系统、地质和地球物理方面的合作。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印度总理莫迪的见证下,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与印度驻华大使康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印度共和国地球科学部关于加强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气候变化、极地科学与冰冻圈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简称《备忘录》)。
该《备忘录》的签署,为亚洲两个重要的海洋国家开展海洋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将开启中印海洋合作的新纪元。
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将开展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气相互作用、气候波动与变化、海洋生物化学研究和生态系统、地质和地球物理方面的合作。
国家海洋局与印度海洋开发部于2003年6月23日在北京签署了《中国国家海洋局与印度海洋开发部海洋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后印度国内机构调整,海洋开发部合并入地球科学部。
近年来,两国海洋部门、科研机构和专家间开展了良好的互访与交流活动,与有关国家一道推动了印度洋海洋观测系统(Indoos)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彻底改变了印度洋缺乏现场观测资料的局面。
201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正式批准了实施第二次印度洋考察(IIOE-2),中印两国为该计划的发起、规划和编制科学计划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极地领域,中印两国都是《南极条约》的缔约国和北极理事会永久观察员,积极参与国际极地事务。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与印度国家南极与海洋研究所是“亚洲极地论坛”的成员单位,双方设在南极的“中山站”和“巴拉提”站,设在北极的“黄河站”和“希玛德里”站,相互支持,在极地科学考察和后勤保障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在大洋科考领域,中国与印度都是国际海底管理局的重要成员国,双方在海底资源勘探与开发技术、深海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为推动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印度是重要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方在海洋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双方将以签署本《备忘录》为契机,进一步商定共同感兴趣的项目合作,探索相互促进、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契合点,推动海洋领域的务实合作。(原标题:中印签署海洋领域合作文件 将在气候变化等方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