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腾冲县:狠抓源头监管 严把小春种子准入关

为确保全县小春生产用种安全,严把小春种子准入,进一步规范小春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规定及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小春生产实际,于5月7日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进入我县开展生产经营的种业公司发出了腾种管通(2015)01号《腾冲县种子管理站关于加强农作物小春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凡在腾冲县境内从事经营杂交油菜、常规油菜、大麦、小麦种子的单位必须到腾冲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明确了从2015年起,我县试验种植的油菜新品种,芥酸含量、硫苷含量不得超过国家行业标准,超过国家行业标准的不给备案和登记销售,不得推广种植。(许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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