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植保站关于公布2014-2016年度第二批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签证授权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市植保(植检)站,绥中县、昌图县植保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省间调运植物检疫签证授权管理 维护植物检疫授权行政执法的严肃性,2014年省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签证重新授权工作,经过各级检疫机构逐层申报,省站的严格审批,第一批共有63个植物检疫机构获得签证授权资格。根据对未符合授权条件的有关植物检疫机构整改情况的考核和验收,本着成熟一个授权一个的原则,现决定授予沈北新区植物保护站、千山区植物保护站、东港市植物检疫站、盘山县植物保护站等4个单位为2014-2016年度第二批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签证授权单位,现予公布(见附件)。授权有效期限:2015年5月8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希望获得授权的机构严格按照授权内容和授权要求,代省站做好省间调运应施检疫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签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希望未授权单位抓紧时间进行整改,以便早日取得授权资格,切实履行法律授予检疫机构的管理职责。

附件:第二批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签证授权单位名单
辽宁省植保站

2015年5月8日 (海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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