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转基因标识字体不得小于版面最大字符2/3
发表日期:2015-05-13 12:26AM 阅览次数:
来源:华商网 记者李琳
购买食用油时,消费者常常会发现转基因的标识特别小,不仔细看就发现不了。即日起,西安紧急启动食用油专项检查,明确要求生产企业标注转基因标识字体时不得小于标识版面最大字符的2/3。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全市所有食用油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企业采购的原辅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等;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及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严禁向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销售散装食用油;禁止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同时明确规定,转基因标识字体不得小于标识版面最大字符的2/3。
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统一提供的包装物需粘贴简易标识,包括作坊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原料名称、配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等。无登记备案的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进行关停、取缔。
流通环节不得销售无包装、循环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超保质期等食用油。不得将大包装拆零进行散装食用油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