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各有关实施单位:

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激发种业创新活力、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推动种业创新发展,转变种业监管模式,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工作。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等单位组织编制了《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了研讨论证,现予印发。

《实施方案》确定了第一批作物及实施单位,其他作物及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确定,请各省份积极组织推荐具有相关研究基础和能力的实施单位。请各实施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细化技术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验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工作。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提前谋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及推广应用。

联系方式: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吕波、刘青

电话:010-59193150,59193186

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箱:zzjscjg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实施方案.ceb (农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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