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质标所在国内率先启动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GEP体系

根据农业部第2148号公告要求,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于2015年4月公布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规范(征求意见稿)》。为配合规范的要求和进一步提升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我院质标所农业投入品应用与评价中心率先在国内启动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规范质量体系(简称GEP)的建设,初步建立了质量框架体系和相关的试验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

我院质标所于2015年4月29-30日在绍兴举办了标准操作规程生效后的培训,并按照GEP规范的要求开展的了田间模拟试验。来自我院质标所、植微所、宁波农科院、嘉兴农科院、绍兴农科院、金华农科院、开化农业局等协作单位计30余人参加。技术负责人赵学平和苍涛就GEP体系及制定的SOP、原始数据记录要求及相关表格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于4月30日在绍兴试验点对田间操作和原始数据记录等规范进行了培训。

培训会同时邀请农业部药检所朱春雨、浙江省药检所宋会鸣等领导和专家到会指导,专家们对我所率先在国内建立GEP体系,推动试验质量管理提高给予高度赞扬,同时希望我所认真总结相关经验,上报相关管理部门,为在国内未来推动GEP体系的全面实施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我院质标所蔡磊明副所长根据专家意见要求参会代表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总结,进一步完善GEP体系,为全面实施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GEP体系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质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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