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考核贫困县:弱化GDP 突出发展导向

本报郑州5月6日电(记者潘志贤)曾几何时,有些地方经济发展了,却仍然戴着“贫困县”帽子不愿意丢,被戏称为“穿西装的贫困县”。在河南,今后“贫困县”帽子不好戴了,戴着贫困县的“帽子”舍不得摘的现象有望杜绝。记者今天从河南省扶贫办获悉,根据刚刚下发的《河南省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暨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今后河南省贫困县考核将实行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并重,扶贫效果好的将通报奖励,扶贫效果差的要诫勉问责。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贫困人口不脱贫,贫困县不摘帽,就实现不了全面小康的目标。截至2014年年底,河南省还有53个贫困县,8102个贫困村,约576万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要想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就不能抱着“贫困县”帽子不撒手,抱着“等、靠、要”的想法不前进。考核机制是个指挥棒。此次河南新办法明确规定,贫困县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经济社会发展占40%权重,扶贫开发占60%权重。扶贫开发包括减贫增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改善、资金投入和管理、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约束指标等5个方面。

新的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在扶贫开发100分考核分值中,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分值占到76分。同时,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紧密相关的金融扶贫资金投入情况、扶贫搬迁完成情况、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精准管理情况等,也被列入考核。

按照考核评价办法,贫困县考核结果分为A、B、C、D4个等次,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贫困县,以河南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倾斜,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A等次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要给予记功。考核结果为C、D等次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考核结果为D等次的,约谈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D等次的贫困县,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同时,办法规定,提前实现脱贫目标的贫困县,将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退出贫困县序列,但仍然继续享受规划期限内的扶贫开发政策,并一次性给予重奖。

“其目的就是要把贫困县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河南省扶贫办主任张成智说,这是推动贫困县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科学发展水平、加快减贫脱贫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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