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立卫生研究院重申禁止编辑人类胚胎基因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院长Francis Collins阐明了该机构关于胚胎基因编辑的立场。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重申了其关于涉及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的禁令。在一项日前发布的声明中,NIH院长Francis Collins阐明了该机构反对资助此类研究的由来已久的政策,以及这么做的伦理和法律原因。

《自然》杂志上周报道称,中国研究人员已在人类胚胎中利用一种被称为CRISPR/Cas9的基因编辑技术,改变了当发生突变时会引发血液疾病的基因。相关研究于4月18日发表在《蛋白和细胞》杂志上。随后,NIH作出上述声明。

NIH对该项技术的安全性以及改变将被传给人类下一代的基因所引发的伦理问题表达了担忧。Collins还指出,编辑基因是阻止父母将遗传疾病传给孩子的唯一方式的临床表现非常少见。在几乎最罕见的病例中,患有遗传疾病的父母可在试管内创建胚胎,并且对其进行筛选,防止出现有缺陷基因。

与此同时,Collins表示,一项于1996年颁发、名为迪奇—威克修正案的美国法律,特别禁止政府资助破坏人类胚胎或创建研究用胚胎的相关工作。随后,法律允许开展针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的研究。

NIH表示,该法律的措辞可能禁止资助针对不能存活的人类胚胎的研究,因为它将“胚胎”定义为“来自受精、单性生殖、克隆或任何其他方式的所有东西”。而发表在《蛋白和细胞》杂志上的研究利用了与两个精子受精过的胚胎,并且使它们无法存活。

不像其他国家,美国并非全部禁止针对人类胚胎的研究。斯坦福大学生物伦理学家Hank Greely介绍说,一些州的确有这样的限制,但其他州的规定没有那么明确,一些甚至完全不禁止。在这些州,研究人员可以在私人资金的支持下开展胚胎研究。

在声明中,Collins说,编辑胚胎并不是个新问题,并且“几乎普遍被视作是不得随意跨越的界线”。但并非每个人都同意这一点,尤其当研究工作涉及无法发育成人的胚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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