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河南省农作物品审会九次会议拟审定品种材料报送通知
豫品审办?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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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七届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
委员会九次会议拟审定品种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玉米等专业委员会于2015年2月在郑州召开会议。经专业委员会初审,共有玉米等6种作物60品种符合报审条件,拟提交七届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九次会议审议。有关报审事宜通知如下:
1、报审品种的名称,应当符合农业部《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一个农业植物品种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按照先入为主的原则,凡已完成植物新品种保护程序、转基因生产安全证书或者已通过国家、其他省份审定的品种,报审品种名称要与原品种名称相一致。
2、品种选育单位、亲本组合等信息内容应与试验申请表的内容一致,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加品种育种单位。报审时选育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审材料包括:(1)品种审定申请表(按附件2提供的内容填写);(2)品种选育报告,内容有选育单位、选育人、起始时间、亲本组合、来源系谱、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抗性、品质、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及风险控制措施等;(3)品种区域试验总结、生产试验总结(复印该品种所在参试组别的完整试验材料并加盖试验主持单位公章);(4)抗性鉴定报告;(5)品质分析报告;(6)品种主要性状描述表(按附件6提供的表格填写);(7)转基因成分检测报告,转基因品种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8)杂交品种须有亲本介绍和制种技术资料;(9)已取得植物新品种权或通过国家、其他省份审定的品种提供证明材料;(10)品种简介(按附件6提供的模式叙写);(11)品种不同生育时期典型特征的彩色标准图片(如植株、果穗、籽粒等高清照片)。
4、标准样品的提供: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9号)文件要求,每份标准样品分成四个独立包装(加密封条并盖章),每个包装的具体数量要求如下:玉米2.5公斤、2公斤和两个0.5公斤,水稻1.5公斤、1公斤和两个0.5公斤,大豆和棉花2公斤、1.5公斤和两个0.5公斤,花生和西瓜品种各提供1份标准样品,分别为1公斤和0.2公斤。对于杂交种亲本样品,选育单位可以送交种子磨碎粉剂。亲本种子磨碎前要降低水分至10%以下,磨碎后装入密封防湿且不易破损的塑料袋,父母本各需送交100克,与杂交一代的第一个独立包装一并打捆。另外,填写《河南省征集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简表》1份,提供品种种子和植株典型照片各一张。
5、标准样品真实性承诺书(按附件5提供的模式填写)。
6、报审要求:
(1)报审材料按上述3的要求,按(1)、(2)、(3)……(11)的顺序加封面、目录(用A4纸规格)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省品审办,其中正本一份(原始材料)、副本一份(复印件)。并将选育报告、品种简介和标准图片的电子版拷贝在U盘 (或发邮件hnpzgl@163.com) 送至省品审办。
(2)标准样品的包装要求:标准样品使用牛皮纸袋或布袋包装,使用纸袋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韧性。种子由品种选育单位封缄(加盖单位公章),在征集和转运过程中禁止启封。标准样品表面应标注下列信息:样品编号、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编号、品种选育单位。亲本种子须注明组合名称、相应杂交一代品种的父本或母本。样品编号由品种审定机构按照“省份简称(国审品种标“国”)+作物名称+审定通过年份+三位数字序号”的方式统一加注(后三位数字由品审办填写),如豫玉米2015001。
7、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5年河南省拟审定品种目录(详见豫品审办〔2015〕2号文件).xls
联系人:周新保、陈晓
联系电话:0371-86150567/8
E-mail:hnpzgl@163.com
(通知及附件内容可通过河南种业信息网站下载)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