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种子站完成2015年种子质量鉴定圃早造秧苗移植工作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5〕8号)、《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5〕9号)、《2015年贺州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贺农发〔2015〕4 号)精神,结合实施贺州市种子市场抽样及质量鉴定圃建设项目,今年3月底,贺州市种子站从辖区市场上抽取35个水稻种子样品,并进行播种育秧。4月24日,我站将育好的秧苗移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建设》项目的田间鉴定圃内,移植时采用拉线定行、定株的方式进行,每个样品种植1个小区,每个小区插植30行,每行插植14个单株,当天完成全部移植工作。

下一步,我站将开展田间管理和鉴定有关工作。 (广西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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