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定制度赋予品种权

目前,油料所的多彩油菜品种还只是在小范围制种,用于科学试验、搜集数据、探索油菜观光的路子。尽管有的单位提出愿意高价买种,仍是一种难求,只能少量免费赠送给提前预定的合作单位。采取的是以合同形式规定使用方不得自行留种,只能用于试验示范,尤其不能制种销售。

然而,这种“君子协定”毕竟不是牢靠的。作为主要农作物,无论是作观赏、绿肥还是榨油等用途,油菜在推广应用前应当与水稻、小麦玉米等一样,经过国家级、省级审定或认定。如此一来,当多彩油菜品种实现了规模化推广之后,其品种的知识产权才能被更好地保护。

有理由相信,随着多彩油菜品种的不断开发,高产、高油,适应轻简化、机械化栽培的品种中,将会有多彩油菜的身影。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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