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种子法修订看市场秩序变化

此次审议的种子法修订草案, 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引入了“实质性派生品种” 的概念, 以保护原始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场流通环节, 也加重了对违法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以打击种子市场广泛存在的不正当竞争乱象。

现行种子法自 2000 年实施以来,已经十五年之久, 期间伴随着中国种业的迅猛发展, 违法侵权的方式也不断增加。近几年, 除套包、 假冒的种子充斥市场, 还有大量白包种子销售。违法行为人将侵权的或劣质的种子装在没有标识的包装袋里(即包装物或标签上不按《种子法》的规定标明种子名称、 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 业内统称白包种子)通过乡邻、 熟人、 朋友等多种渠道销售到农户手中。按现行种子法的规定, 此行为不管销售数量有多大, 只能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无法按销售假种子、 侵犯商标权等规定追究其他法律责任。因违法成本过低, 导致此行为泛滥。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不论是执法机关办案和企业维权都进行得异常艰难, 很多农户也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期待着此次种子法修订, 将经营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没有标签等行为纳入假种子的监管范围, 使今后销售白包种子的责任者, 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 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预见, 当种子法修改草案审议通过之后, 未来的中国种子市场会是一个公平有序、 健康发展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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