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生态收效明显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我区自2004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以来,我区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面积高达1011.27万公顷,同时国家每年下达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76364万元。截至今年,我区在森林资源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

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相关数据显示,西藏自治区森林面积1500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2.50 ,森林覆盖率11.98 。活立木总蓄积228812.16万立方米,蓄积量居全国之首。其中森林蓄积226207.05万立方米,占98.86 。

据介绍,2012年公布的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森林面积为1471.5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6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1.98,与2009年公布的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净增万公顷,森林蓄积净增1656.14万立方米,森林面积和蓄积首次由减少逆转为“双增”。

不仅如此,群众收入也因此增加,并且群众生态意识也随之增强,参与生态保护和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高涨。由于中央财政每年下拨我区7.6亿元用于对公益林补偿,使全区210多万农牧民群众直接或间接从中受益,人均每年增收现金35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禁止采伐森林后群众收入的减少。(记者 陈蜀慧)

    (文章来源:拉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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