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秋:种业发展思路清措施实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 张延秋

2011年4月10日, 国务院下发了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目的就是要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 通过创新驱动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回顾4年来的工作历程, 现代种业发展的方向越来越明确, 措施越来越具体, 成效越来越显著。加快种业创新驱动发展, 建设种业强国, 关键要信念坚定、 思路清晰、 措施具体。

一是健全市场导向机制, 不断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对种业技术研发方向、 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市场需要什么品种, 就选育什么品种, 什么技术能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就支持发展什么技术; 扩大种子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话语权, 使其真正成为种业技术创新决策、 研发投入、 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完善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 组织开展科企合作, 企业要担当创新主体责任;积极出台促进企业创新的扶持政策, 积极利用种子工程、 生物育种能力建设和商业化育种等项目持续支持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建设。

二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实行严格的品种权保护制度。加快推动 《种子法》 修改, 重点围绕提高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鼓励自主创新, 严格市场监管, 完善种质资源保护、 新品种保护、 生产经营许可、 法律责任追究等法律规范; 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 推动出台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 尽快启动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体系构建工作, 构建全国统一的品种身份查询平台; 开展打假护权行动, 强化部门联合, 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

三要落实政策措施, 推动种业科技人才、 资源、 信息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流动。落实农业部、 科技部、 财政部出台的 《关于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机构与完成人权益比例和权属约定等权益比例试点, 依托中国农科院建立成果交易平台, 推动成果确权公开交易。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保留原单位待遇, 采取兼职、 挂职、 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可在企业领取报酬; 种子企业可采取股权奖励、 期权分配、 技术入股等方式激励事业单位骨干科技人员。(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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