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要落到实处

▲天津德瑞特种业公司董事长马德华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现代种业发展的好政策, 全社会都感到中国种业的春天到了, 德瑞特在过去的几年里在吸引优秀人才, 形成优势团队, 加大科研投入, 建立育种系统, 自建繁种基地确保市场供应, 建立办事处销售模式, 以服务促销售, 保护产权, 树立良好品牌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好的品种要有严格的繁种制度和体系作保障, 为此, 德瑞特从2011年即建立了其独有的、 封闭繁种基地, 德瑞特员工控制种子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将良种繁育置于完全控制之下, 种子质量有了100%的保证。

新形势下就如何保护企业提几点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要落在实处。目前蔬菜种子新品种研发时间太长, 一般 5 年左右能完成, 而品种生命周期也就 5~7年。目前侵权违法成本偏低。建议侵犯品种权入刑按盗窃罪论处。

落实税收优惠。目前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各地落实情况不同。“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 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 (苗) 等繁殖材料的生产、 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其实已经说得非常清楚, 但有的地方税务部门还是继续征税。希望媒体呼吁全社会关注种业、支持种业, 形成良好氛围。

建议尽快实施种子质量保险制度。种子质量问题可由种业企业设立质量基金解决。(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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