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拟规定蔬菜瓜果等禁用剧毒高毒农药
发表日期:2015-04-21 01:31AM 阅览次数: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起在北京举行。根据议程,会议将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等多项法律草案或修订草案。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此外,针对保健食品乱象多的问题,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保健食品应明确原料目录,除名称、用量外,还应当包括原料对应的功效。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责任郝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