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涉农10件大事
盘点2015年第一季度涉农十件大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讨论通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升级;批准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为营造促进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和建设事业,会议批准4914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享受2014年政府特殊津贴,使人才的贡献和回报相匹配,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详细】
1月6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中国种子协会在京举办马铃薯主粮化发展战略研讨会,以马铃薯主粮化与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深入研讨马铃薯主粮化的战略意义、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推进途径。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研讨会上指出,马铃薯主粮化开发,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促进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积极探索。要牢固树立营养指导消费、消费引导生产的理念,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多措并举,努力推动形成马铃薯与谷物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主粮消费营养健康的新要求。会议认为,马铃薯主粮化成为必然的选择。因势而谋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利于改善膳食结构,满足人民增强体质健康的愿望。应势而动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利于挖掘生产潜力,开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新途径。顺势而为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利于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详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据了解,这些要求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介绍,《意见》在农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制定征收目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详细】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详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推动农业发展挖潜力、提质量、增效益,开创中国特色农业发展新局面,现就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对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认识;
二、明确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总体思路;
三、准确把握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重点任务;
四、强化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政策措施。【详细】
2月27日上午,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从试点的情况看,各地采取了很好的做法,也取得了很多经验,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了基础,得到了基层农民群众、基层干部的广泛欢迎和认同,为进一步扩大相关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张红宇表示,从总体来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是稳定的,特别是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和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坚实的支撑作用。但是,随着制度安排的演进,特别是着眼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解决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实际问题、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完善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都赋予了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详细】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选取30个左右县(市)行政区域进行试点。【详细】
农业法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农业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农业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农业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干部群众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农业农村已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农业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农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强化工作落实,努力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详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详细】
记者3月24日从国家邮政局了解到:交通运输部近日会同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以全面提升我国农村物流水平、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意见》要求加强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衔接,逐步完善以农村物流枢纽站场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具有客运服务、交通管理、农资及农产品仓储、日用品分拨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快递配送等功能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乡镇邮政局所、农资站的综合物流服务功能,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农村物流中转节点,支撑农村物流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