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开通报涉嫌夸大和虚假宣传大春“两杂”种子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农业局、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达市农业〔2014〕153号)文件精神,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达州市农业局自2月下旬至3月下旬开展了种子广告宣传执法检查,检查中共发现有16家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16个水稻、玉米品种在种子包装袋和种子张贴广告中,突出宣传某一点的最高产量,如:水稻产量达到1000公斤、玉米产量达到2000斤,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种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给农民选种购种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达州市工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种子广告夸大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整改,在今后的营销宣传活动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进行。对通报后不认真整改,仍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处。(四川种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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