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发报告 敦促中国转基因政策更“科学”

4月7日,北京市三中院驳回了黄乐平律师追问农业部为何不批准种植转基因粮食等问题的诉讼请求。中国政府对转基因产业采取谨慎的态度,支持转基因研究,但对于转基因商业化和外国公司的参与一直审批严格。对此,最着急的是美国人。由美国农业部国际信息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转基因年报,详细介绍了中国农业转基因研究、生产、进出口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报告称,美国将持续敦促中国在转基因审批上秉持基于科学的政策。

美国要敦促中国“更科学”,是认为中国政府在政策制定上被舆论绑架了。“中国公众对农业生物科技缺少准确了解,容易受流言误导。”报告中提到,在中国有一个普遍而持久的误解,公众以为转基因生产国例如美国的消费者,自己并不食用转基因食物。而事实上,在美国超过90%的玉米和大豆是转基因品种,被用于各种食物中。

报告注意到,中国各种新兴媒体,包括微博、微信、论坛等经常传播关于转基因的谣言。2014年,一位前著名主持人自费拍摄了一部关于转基因的网络纪录片,引起了广泛讨论。这部纪录片在中国流布甚广,但在科学界则被指偏颇。

看来,这部去美国考察的纪录片连美国政府也看不下去了。

中国农业部任由中国自主研发的三种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证书于2014年8月过期,这也令报告作者感到遗憾。观察者网今年1月曾经报道,搁置近5个月后,中国仅有的两种转基因水稻终于重获农业部安全证书,但是离商业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美国要敦促中国“更科学”,当然更是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2014年7月,中国农业部以公众反对为由延缓了一个大豆品种的进口审批。报告称,这是中国农业部第一次仅仅根据非科学的反对而拒绝批准转基因进口申请。

报告抱怨中国的审批“日益缓慢和难以预料”。至今,中国没有批准任何国外转基因食用或饲用作物在国内商业化种植。中国质量检验检疫局曾拒收了超过一百万吨玉米和DDGS,由于其中含有了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MIR162。美国在2010年批准了这种成分,而中国直到2014年12月11日才批准。据悉,这导致了上百万美元的贸易损失。2011年,生物科技产业在中国的“外国投资目录”中从限制类被转入禁止类,这意味着外国公司将无法在中国开展转基因研究。

中国对于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采取零容忍态度。对于进口产品的转基因检出限可能从0.1%到0.01%甚至更低。报告担忧地说,这给进口带来很大风险。货物可能由于重复利用集装箱的交叉污染,或来自其他地块的花粉污染导致的阳性结果而被退运。此外,也发生过在出口国转基因检测阴性而到中国港口检测出阳性的事件。

习近平主席在转基因领域的态度,成了报告关注的一个焦点。2014年9月,习近平于2013年12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演讲公布,这是习近平对转基因问题的首次表态,报告引述了习近平演讲的原文:

“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也是一个新产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社会对转基因技术有争议、有疑虑,这是正常的。对这个问题,我强调两点:一是确保安全,二是要自主创新。也就是说,在研究上要大胆,在推广上要慎重。转基因农作物产业化、商业化推广,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规程规范进行,稳打稳扎,确保不出闪失,涉及安全的因素都要考虑到。要大胆创新研究,占领转基因技术制高点,不能把转基因农产品市场都让外国大公司占领了。”

报告认为,这解释了中国政府在转基因产业上一些“令人不解甚至矛盾的举动”。一方面,大力支持转基因基础研究和种子公司。另一方面,在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中,民间资本的投入有限,并受严格监管。外国资本被禁止进入转基因植物、牲畜和水产品的研究和生产。外国资本可以进行传统/杂交种子的生产,但必须以合资且由中方控股的形式开展。

黄乐平律师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对于转基因食品的问题,我没有提出一定支持或一定反对,但我认为这次起诉针对的应该是公众的知情权问题和消费者的选择权问题。比如,作为消费者,面对市场上众多的食品,我只有知道了哪个是转基因,哪个是非转基因,这样才能更清楚地做出选择。”

黄律师真该读一读这份报告,其中对中国政府在转基因标识上的法规政策也有关注。2014年12月由国务院发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者若不能正确标识转基因产品将受到处罚。

中国还采取措施防止误导性标识。2014年9月28日,中国中央电视台向广告机构发出通知,对中国没有批准商业化转基因的作物(如水稻、花生),禁止使用“非转基因”的宣传。而对于有商业化转基因的作物,商家必须提供充分的非转基因证明来宣传该产品为“非转基因”。此外,规定禁止在广告中宣称非转基因食品比转基因食品“更健康”或“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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