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存款保险制度为中国构筑金融安全网
中新社上海4月4日电 (记者姜煜)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存款保险条例》已正式获批,存款保险制度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该制度的覆盖范围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除外。按照该制度,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最高偿付额为50万元人民币,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包括存款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人民银行测算这个额度将为99.63%的存款人的存款提供完全保护。
中国是高储蓄率的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超过120万亿元,专家认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构筑起一道新的金融安全网,同时为利率市场化的继续推进奠定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存款保险制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成本支出,但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情况下,有利于增强金融体系的安全性、维护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和信任。对大银行来讲,存款保险有助于他们逐步去除事实上的“国家信用”,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对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而言,存款保险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增信”措施,有助于他们获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另一重要功能是投资者教育,普通民众通过存款保险得到的启示是:风险和收益是相伴相随的,只有收益而没有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即便是银行存款也是”,董希淼说。
存款保险制度于1993年在《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20余年后,这项制度即将正式施行。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表示,当前中国的利率管制已经基本放开,目前唯一一项利率管制措施是存款利率溢价的浮动上限为30%(在基准利率之上),市场一致预期今年这一管制也将放开,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正是中国实现完全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此次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使中国的银行制度朝更清晰、更明确、更市场化的方向变化。因此,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将有助于及时并更透明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华银行高级经济师全德健对中新社记者分析称:“这项制度改变了人们对银行‘大而不倒’的错觉,这意味着个别银行的倒闭成为可能。”
全德健认为,存款保险制度还有助于刺激存款分散至更多银行,从而稀释大型国有银行的主导地位,给予小型机构更多发展的空间,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银行间的‘集中风险’下降、竞争增加,将创造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并加强银行体系的弹性和韧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