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与内蒙古开展玉米产销合作
发表日期:2015-04-03 02:13AM 阅览次数:
本报讯 3月26日,广西粮食局与内蒙古粮食局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玉米产销合作和储备协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今后,内蒙古将根据广西需要,每年向广西市场提供商品玉米30万吨左右。
内蒙古是全国玉米主产区,商品量达1800万吨左右;广西玉米产不抵销,玉米年缺口230万吨左右。两区在玉米产销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根据协议,双方将开展储备粮异地储存合作。广西将根据需要,在内蒙古境内建立一定规模的玉米地方储备,委托内蒙古地方粮食企业提供代储服务,或由广西企业到内蒙古建仓设点开展储备业务。代储业务由广西粮食局确定代储规模和轮换办法,监督代储全过程,随时调出使用。 协议明确,鼓励双方粮食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建立跨区域的大型股份制粮食企业,实行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广西粮食企业到内蒙古建立玉米生产基地、收购基地和加工基地,发展“订单粮食”,开展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逐步统一粮食市场准入标准。双方粮食企业享受与当地粮食企业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及有关政策。
[责任wu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