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强化春耕种子市场监管
发表日期:2015-03-26 02:34AM 阅览次数:
二是强化对经营户监管。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销售申请备案制度》、《进货备案、检验合格、凭证上柜制度》、《审证管理和新品种引种管理制度》,禁止在生态区域内销售生育期120天以内的“双杂”种子,禁止销售未经审证的主要农作物品种。
三是强化对市场巡检监管。以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市场巡检工作,组织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执法人员每周轮回巡查7个乡镇,并及时抓好种子普查抽样,对发现的假冒伪劣种子一律查扣。同时充分发挥16个乡镇32名农资协管员的信息反馈作用,将问题种子消除在萌芽状态。 (保靖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