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强化春耕种子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对批发户监管。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批发申请备案制度》、《逐批备案、逐批检测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批发商所经销的“双杂”种子进行普检抽样,不合格的就地封存或送自省级质量检测权威机构检测,发现未审定品种禁止经销,规定新品种引种在1个乡镇总面积不得大于9000平方米,且不能发生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对经营户监管。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销售申请备案制度》、《进货备案、检验合格、凭证上柜制度》、《审证管理和新品种引种管理制度》,禁止在生态区域内销售生育期120天以内的“双杂”种子,禁止销售未经审证的主要农作物品种。

三是强化对市场巡检监管。以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市场巡检工作,组织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执法人员每周轮回巡查7个乡镇,并及时抓好种子普查抽样,对发现的假冒伪劣种子一律查扣。同时充分发挥16个乡镇32名农资协管员的信息反馈作用,将问题种子消除在萌芽状态。 (保靖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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