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种业基础信息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

全国种业基础信息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种子管理站(局、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

3月11~12日,我中心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了2015年全国种业基础信息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力争种业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和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农技中心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全国种业基础信息工作会议纪要

3月11~12日,全国农技中心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了2015年全国种业基础信息工作会议。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种子管理站(局、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种业信息工作的站(局)长、业务科长参加了会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廖西元副局长、全国农技中心邓光联副主任、广东省农业厅蔡汉雄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浙江、湖北、广东4个省份作了典型发言。纪要如下:

一、2014年种业信息工作成效与经验

会议认为,2014年,在余欣荣副部长的重视和关怀下,在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的指导下,全国各地种子管理机构信息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种业信息工作水平显著提升,支撑现代种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开创了种业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一)数据质量价值大幅提升。各地按照全国农技中心统一部署,实现了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基础信息统计全覆盖,规范了春夏播、秋冬种农作物种子生产、销售各关键时段的数据监测,同时强化了全国数据审核与会商分析,及时发布了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产供需形势与种情通报,这些数据及时、准确反映了种业动态,获得了业界广泛认可和采用。

(二)数据分析研究取得突破。在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的指导下,根据目前种业数据,研究提出了衡量全国种业发展进步的20项宏观评价指标,编印了涵盖2013年全国和各省种子企业、品种管理、种子市场、种子生产、种子质量、种子管理机构及种业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全国种业数据手册》,正式出版了我国第一本《中国种业发展报告》,首次对我国种业的“业”态进行了权威表述与分析,获得了农业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种业界的一致好评。

(三)支撑种业发展能力增强。种子供需形势分析被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采纳,成为国家指挥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据。同时,系统梳理分析的产业环境、科研进展、品种推广、企业发展等情况,为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变革时期明确自身发展方向、科学制定经营策略提供了有力指导。种业信息在辅助政府决策、引导企业发展、引导农民科学购种、确保供种安全中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粮食“十一连增”做出了贡献。

在工作中,各地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最重要的有三条。一是紧紧围绕种业发展大局谋划工作,这是种业信息工作得到重视和财政支持的关键。二是植根产业信息需求开展工作,这是种业信息价值得到迅速提升的关键。三是数据准确性与时效性并举、信息处理与信息开发研究并重,这是种业信息树立权威的关键。

二、种业信息工作新定位与新要求

会议指出,做强种业是新常态下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一招,必须按照市场对种业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要求,加快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科学指导品种创新和企业经营创新,科学引导农民选种用种以调整种植结构和转变种植方式,这些工作都要以种业信息为基础,新形势对种业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

(一)种业信息工作的新定位。种业信息是推进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抓手。必须大力强化种业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国种业的发展状况,科学评估各地推进现代种业的进展,充分发挥种业信息在引导种业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种业信息对种业决策与管理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种业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二)种业信息工作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种业信息必须“准确可靠、及时有效”的工作理念,统一规范种业信息采集统计范围和基本内容,完善种业信息采集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系统、全面、快速、高效的种业信息搜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完善种业预测、预警和辅助分析决策系统,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升种业信息服务能力,努力适应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的需要。

三、大力强化种业信息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尽管种业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机构队伍不健全,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人员严重缺位,工作经费匮乏,信息采集与处理手段落后,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全国种业信息准确性、及时性的进一步提高和种业信息功能的发挥,必须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一)健全种业信息工作制度。一是健全信息采集制度。建立政务要情和突发重大种情的要情采集制度,完善种子市场监管、种子进出口、种业兼并重组、主要农作物种子繁制、种子销售与市场价格等动态监测制度,健全品种推广面积、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种子管理体系等基础信息调查制度。二是严格种业信息报送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和定期监测信息的上报范围、时间节点和主要内容,建立对上报信息的领导审定机制。三是建立种业信息服务制度。充分利用所采集到的种业信息数据,努力挖掘其深层价值,有针对性地形成系列信息服务产品,不断提升信息为种业各方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种业信息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管理。种业信息工作主要领导要重点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具体科室统一抓,指定人员专门抓。同时向下层传递工作动力和压力,让基层同步“动起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二是落实属地责任。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省级种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种业信息工作负总责,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有关单位和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完善督查机制。各地要加强辖区内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的指导,强化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填报,严格数据审核与工作考核,建立通报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种业信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派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人员到种业信息工作岗位。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二是建立协调约束机制。要强化与企业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服务企业对信息的需求。同时将种业信息工作与企业经营许可、项目申报、信用评价工作与骨干企业评审等工作挂钩,对不填报信息或者填报质量差的企业,依法依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三是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对种业信息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改善信息采集装备,加大信息点补贴金额,确保开展种业信息技术培训、种业信息采集、数据审核及研究分析的工作经费。

四、2015年种业信息工作主要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以新构建的指标体系和填报系统为依托,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核心,强化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2015年种业信息工作。

(一)认真做好种子供需形势调度。这项工作直接涉及到明年的供种安全,责任重大,务必抓好。一是要及时发布种子生产指导信息。二是要掌握繁制种子的生长动态。三是要准确掌握繁制种子的收获情况。四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收集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播种量、粮食收购价格等数据,为准确分析供求关系提供支撑。

(二)准确把握种子市场运行情况。种子销售的价格、进度、品种结构等信息具有先导性、前瞻性,是农业部和各级农业部门分析生产备耕情况最真实、最准确的依据,必须按“高标准、快半拍”的要求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加大监测力度。二是要规范监测工作。三是要改善工作条件。

(三)按时完成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全面启用新的种业基础信息统计报表和报表软件系统,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使相关人员了解信息统计目的和意义,掌握报表填报和系统使用方法。组织所有持有效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县级以上(含县级)种子管理机构(部门)如实填报相关数据。认真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保证及时完成调查统计任务。

(四)深入开展种业信息分析研究。各地要按照《全国种业数据手册》的内容,及时汇总分析2014年本辖区种子企业、品种管理、种子市场、种子生产、种子质量、种子管理机构的数据以及种业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关键数据,并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发展状况,编写突出本地种业特色的报告,指导本地种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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