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

当前,能源短缺成为人类面临的重大危机,除了开发利用核能、太阳能等能源外,必须寻找可再生的替代能源,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是一个重要途径。我省作为南方重点林区,森林资源丰富,应当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这对于保障我省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生物质能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而居于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第四位的能源,在整个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林业生物质能源是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贮存于植物中的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种类和利用形式多样、节能、环保等特点。我国林业生物质能利用主要是直接燃烧和物化转化。物化转化主要是通过干馏技术,将能量密度低的生物质转化为热质高的固体炭或燃气;通过生物质热裂解,包括气化、液化和炭化,生产可燃气、生物油和炭燃料。开发和利用林业生物质资源前景广阔,作用巨大。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有利于改变我省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环境污染,还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增加,改善生态环境,对补充我省能源供给、缓解资源压力、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原料培育基地主要在农村山区,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为增加农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一个良好途径。

福建林地面积达1.36亿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5%,森林覆盖率达62.96%,居全国第一;气候温暖湿润,土壤水热条件优越,极适宜林木生长,林木综合生长率达9.51%,超过全国平均5.51%的水平;森林资源丰富,植物种类达5000种以上,油料植物种类繁多,据初步调查统计,全省油料植物有80多个科400多种,其中不乏可以作为生物柴油原料的树种,具有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的良好条件。近年来,我省逐步加大开发利用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力度,重点是林木物质转化为生物柴油方面的开发。省林科院从2004年开始进行林业生物质能的研究与开发,重点研究领域是生物柴油树种选育与开发,主要研究内容有生物柴油树种筛选、生物柴油树种优良材料选择、生物柴油树种快速繁育技术、优质能源示范林营建、植物油脂高效提取技术和转化生物柴油加工技术。此外,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也相继开展了木质材料裂解制取生物汽油、生物柴油以及木质纤维素制取乙醇的研究。目前,我省较大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已开始探索林业油料能源开发。但是,目前我省还没有制定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等保障措施,也没有建立健全的工作体系和稳定的投入机制,能源林还未形成规模,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化发展。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面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

尽快制定福建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国家林业局已下发《关于做好林业生物质能源工作的工作通知》,对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进行指导。我省应当按照《通知》精神,尽快启动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并制定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发展重点,稳步推进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培育和开发利用工作。

持续加大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投入。要财政设立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资源调查与评价,进一步摸清我省生物质能源树种资源现状,为制定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和产业化开发提供基础保障;政府部门要积极支持林业生物质能源的研究和推广,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尤其是加大对能源树种良种选育与繁育、能源转化利用的工艺、设备研发和推广等方面的扶持;加强对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人才的培养。

大力培育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我省虽然拥有一定的林业能源资源,但过于分散,不符合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利用需求。应当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的时机,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的项目支持,在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的同时,加快能源树种良种繁育,加强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优先安排能源树种培育,加速后备资源的定向培育,逐步增加能源林比重,为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努力营造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要研究制定林业生物质能源培育利用的相关政策,尤其在企业用地、投资贷款、税收等方面要给予支持。要尽快制定相关标准,强化技术监督和市场管理,提供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要积极开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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